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政策汇编 (9428) 发布于:2021-04-16 更新于:2021-12-29 来自:苏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建设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根据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前沿趋势,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核心主线,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和开放创新政策试验,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路径新机制,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赋能苏州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全国大中型城市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经济转型发展路径树立“苏州样本”。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苏州试验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以“AI+制造”为特色的技术应用示范区、以“开放创新”为引领的政策创新先行区和以“人文关怀”为内涵的社会实验样本区,苏州成为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力争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3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超1000家,形成应用示范企业170家,培育超亿级企业10家、超10亿级企业5家;力争形成30个全国领先、特色鲜明、深度应用的场景,打造10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典型应用场景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区域创新联动,构建整体协同发展新格局。

坚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结合苏州市下辖十大板块的产业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着力打造“一核四环”应用创新区,依托苏州市下辖十大板块的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和科研机构,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苏州人工智能产业“十全十美”发展格局。

1.打造“一核四环”应用创新区。“一核四环”即以苏州工业园区为核心先导区,辐射形成覆盖全市的“AI+制造”“AI+文旅”“AI+医药”“AI+金融”四大环形“AI+”应用创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要把握苏州自贸区建设契机,充分发挥区域核心竞争优势,瞄准人工智能全产业链条,聚焦“AI+”四大应用创新先行领域,打造苏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先导区。各县级市(区)要围绕“苏州制造”品牌建设,深入实施“五优五提”专项行动,打造“AI+制造”应用创新区;围绕“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塑造十大工程,打造“AI+文旅”应用创新区;围绕“中国药谷”品牌建设,推动实施培育建设十大工程,打造“AI+医药”应用创新区;围绕“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建设,深化数字征信、数字人民币、金融科技监管创新三大政策试点,打造“AI+金融”应用创新区。(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构建“十全十美”产业发展格局。立足苏州市及各辖区产业资源禀赋、发展特色及发展需求,结合人工智能对相关产业的赋能作用,按照“齐头并进、协同建设,社会参与、共享开放,融合创新、应用示范”的原则,将张家港沙洲湖科创园、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园、昆山花桥国际创新港、苏州湾科技城、吴中太湖新城大数据产业园、苏州高铁新城大数据产业园、姑苏北部经济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苏州国际科技园、太湖云谷等打造成“AI+”融合应用特色产业园,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建设人工智能设施,构建形成AI应用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十全十美”产业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树立“核心先导区”发展标杆。树立苏州工业园区核心先导区定位,在技术应用示范、政策试验、社会实验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综合性、多样化的探索和实践,打造苏州试验区的发展标杆。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以苏州国际科技园为主要载体,依托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苏州超算中心、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重大科技创新载体以及思必驰、智慧芽、同元软控、千机智能等龙头企业的高端研发能力,充分发挥区域先进制造业以及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瞄准人工智能全产业链条,聚焦“AI+制造”“AI+文旅”“AI+医药”“AI+金融”四大应用创新先行领域,打造苏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先导区,力争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建设开放创新平台,打造产业基础设施新高地。

抢抓全市新型基础设施(新基建)发展及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机遇,重点围绕网络基础设施、超级计算能力提升和数据资源库建设等方向,加快建设开放自主可控的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提升基础设施的承载、传输、储存和计算能力,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基础。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独立组网建设,推进全市IPv6规模部署,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广域量子保密干线网建设,促进量子通信技术向实体经济的试点应用。加快构建苏州市空天地一体化网络体系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苏州市北斗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以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和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卓越研究中心为双核心,构建“超级计算中心+数字模拟地球”科学研究范式,建设集地球大数据科学研究、应用服务、产业发展为一体的国家级科学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园区。支持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投入运营和使用,充分利用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太仓人工智能超算中心、苏州国科数据中心、吴江云智能科创基地、万国常熟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产业园(苏州)基地、中国移动5G研发社区等众多数据中心优势,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行业级数据库和区域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加快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平台、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和苏州超算中心、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卓越研究中心、工业互联网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创语言计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IT+BT融合创新中心、工业软件联合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一环两带”(即环中环科技创新走廊、沿太湖科技研发创新带和沿江接沪科技产业创新带)、太湖科学城建设,围绕人工智能研究课题和前沿领域,集中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前沿性交叉平台。布局建设数据管理及服务流通交易平台、工业软件集成验证平台、开源技术服务平台、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等人工智能服务平台,构建完善人工智能发展的支撑体系和后盾力量,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转化落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新机制。

围绕国家和省人工智能产业战略部署,加强前瞻布局,依托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和大院大所,开展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协同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推动产业链向高端攀升。

6.加强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的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人机混合智能、群体智能、自主智能五大内容方向,重点依托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苏州)脑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中科院计算所苏州智能计算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苏州研究院、中科院微电子所苏州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机器人中心和人工智能中心、启迪人工智能芯片与系统联合实验室、西交利物浦大学认知计算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东南大学自动化学院、武汉大学计算机视觉与遥感实验室、山东大学苏州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联合实验室等在苏高校、科研院所,组织开展对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智能计算、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等基础性、先导性、颠覆性的理论和技术开展前瞻性研究,提高苏州试验区的原始创新能力,力争在未来产业技术竞争中取得先发优势。(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基础材料和关键成套装备,持续组织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采用“揭榜挂帅”等新模式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鼓励思必驰、智慧芽、同元软控、千机智能、鸿鹄骐骥等苏州市人工智能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加大智能芯片与类脑系统、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自主无人系统等领域的研究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战略产品,形成感知与计算硬件突破、智能计算平台支撑、算法与应用多面开花的技术体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活力。

充分发挥苏州试验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围绕人工智能领域,构建多元化企业培育机制,构建多层次人才供给机制,构建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形成开放式协同创新机制,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打造有利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8.构建多元化企业培育机制。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打造以独角兽、隐形冠军、高企、专精特新为主体的人工智能企业集群。组织实施独角兽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颠覆性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的独角兽企业。推进中小企业紧盯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注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构建多层次人才供给机制。坚持把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重中之重,汇聚全球顶尖人才,培育一批本地高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加快打造人工智能人才高地。坚持培育和引进相结合,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围绕人工智能领域,按人才层次建立金字塔式支持体系,符合条件的优先按照领军人才政策给予资助。对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及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入选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加快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金融等产业相关专业课程教育,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数字经济相关研发、应用、服务与营销推广人才来我市工作,加快制定并落实配套保障性政策,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数字经济人才高地。(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构建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创新市场化资金投入方式,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财政拨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对苏州人工智能重大招商项目、新型研发机构、重大领军人才团队等予以支持,引导各类资金共同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贷通”产品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功能,提高科技信贷风险容忍度,为人工智能领域高科技企业增进信用、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充分利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拓宽融合应用场景,树立创新示范应用新标杆。

依托苏州产业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优势,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苏州丰富的应用场景注入更多动力和活力,构建以“AI+制造”为特色,以“AI+文旅”“AI+医药”“AI+金融”为重点,以交通、环保、教育、农业等领域为示范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体系,形成覆盖苏州全域无处不在的智能化应用场景,树立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应用新标杆。

11.推动“AI+制造”特色发展。聚焦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制造装备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快苏州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国际一流智能制造产业,打响“苏州制造”品牌。依托阿里云、华为、汉云、浪潮、树根互联、博纳讯动、同元软控等企业,打造以苏州工业园区、相城为主体的工业互联网优势产业片区;依托苏州明皜传感科技、苏州捷杰传感、菱创智能科技等龙头企业,打造以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吴江为主体的智能传感优势产业片区;依托江苏北人、江苏汇博机器人、绿的谐波等龙头企业以及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昆山)研究院、常熟大众机器人研究院、苏南机器人与精密制造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创新研究院等高能级平台,打造以苏州工业园区、常熟、昆山、吴江、吴中为主体的工业机器人优势产业片区;依托华为海思、中科融合等龙头企业,聚焦电子神经芯片、光学神经芯片、分子/生物神经芯片及类脑智能系统,打造以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高新区为主体的智能芯片创新发展区。(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打造“AI+文旅”沉浸式体验。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赋能苏州文化旅游,加强文化资源数字转化和开发,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依托阿里大文娱苏州中心,推进阿里文娱(周庄)影视外景地建设,打造视频互联网时代的城市内容运营中心。依托苏州相城影视产业园、电影频道制作基地打造“内容为王,科技辅助”的动漫影视产业生态圈。推动相城区数字融媒产业园建设,加强阳澄湖数字文化创业产业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构建“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新闻内容生产和传播体系。借助数字技术活化江南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坚持以游客为中心,打造沉浸式智能互动的文旅体验以及精准周到的配套服务。建设苏州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整合苏州全域的景区、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资源,为游客提供各种旅游信息及旅游公共服务。支持拙政园、留园、狮子林等旅游景区开展智能化建设,提高景区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化游客线下旅游体验。(责任部门: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打造“AI+医药”中国药谷。加强BT(生物技术)+IT(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将人工智能技术贯穿于医药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全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打响“中国药谷”品牌。提升医药研发实力,依托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苏州药物创新研究院,以及信达生物、基石药业、康宁杰瑞、药明巨诺等医药企业,构建系统化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新型药物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打造智能化药物研发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基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药物筛选平台,布局制剂平台、代谢平台、绿色工艺平台、药化结构优化平台、实验动物中心及分析测试中心等。打造大规模医疗数据体系,在国家基因库苏州库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集基因组、转录组、蛋白质组、代谢组、表观遗传组、临床检验于一体的数据体系,建设具有产业应用价值及科研前瞻性的样本库和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高通量、低成本、标准化”的生物样本和数据存储、管理、认证、基础应用体系,引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制定。鼓励企业在经营分析、库存预警、周期营销、库存管理、智能补货、物流监控等方面进行数字化升级,加快流通速度,降低风险。加快推进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健康管理建设。(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4.打造“AI+金融”应用高地。充分利用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央行数字货币三项创新试点在苏州叠加联动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全面赋能苏州金融服务领域,加快布局和建设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将苏州打造成为长三角金融科技节点城市,努力建设国家级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支持金融创新应用,支持富士通、通付盾、凯美瑞德等骨干企业加强智能交互、图文识别、异动识别、大数据分析、网络安全、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在支付清算、借贷融资、零售银行、保险、金融安全等方面形成创新应用。加快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货币研究院、苏州同济区块链研究院、清华阿尔山联合研究中心等载体建设,推进相城数字金融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以相城区、工业园区为核心区打造全国领先的区块链产业发展示范高地。推进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建设,建成国内一流的征信基础设施、征信服务体系,优化小微企业融资体验。全力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运用金融科技创新技术、征信平台数据资源,探索大数据技术精准分析企业融资需求和风险溢价,运用互联网技术帮助小微企业和银行信贷在线精准对接。全力做好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工作,打造数字货币发展高地,将苏州数字金融产业打造成江苏省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特色、亮点和支撑。(责任部门:市金融监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苏州中支、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推动“AI+交通”应用示范。利用车联网、软件算法、大数据、计算机视觉等技术,布局建设应用场景和测试服务等支撑体系,助推自动驾驶、智慧出行和交通系统技术提升和优化。深化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常熟市按照苏州5G车联网城市级验证与应用项目部署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示范区、Robo-Bus公交示范区、自动驾驶环卫、智慧泊车等场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相城区全面启动“长三角智能驾驶产业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建设工程,为智能驾驶、智慧出行的场景化落地提供测试服务。(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6.推动“AI+环保”应用示范。以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构建覆盖苏州全域范围的,具有实时监测、智能决策功能的环保新体系。提高环境解决方案开发能力,基于“云、网、端”互联网+环保新体系架构,构建覆盖环境监测、环境应急、固废监管、智能控制、总量控制、移动执法等领域一体化解决方案。搭建智能化环保平台体系,基于一体化环保解决方案,优化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市等智能化环保平台,总结、分享、推广建设经验,支持具备大数据智能应用的环保云平台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推动“AI+教育”应用示范。加大应用服务研发力度,利用智能语音、图像识别、增强现实等技术,研发更多口语分析、语音教育、互动学习、家校互通、4D书库等智能教育应用方案。推广智能化教育产品应用,支持苏州中小学校、高校等建设智能在线教育云平台,采用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虚拟导师等新型教育手段构建集教务教学管理、教学模式创新、教育资源共享、网络学习社区为一体的新型智能化教育体系。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在教学管理、师生互动、自我学习等方面,推进教育智能化升级,推动实现教学工作“个性学、智能教、精准管、智能评”。扩展智慧校园试点建设,继续支持企业与学校开展智能校园试点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资源建设等全流程的应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8.推动“AI+农业”应用示范。抢抓智慧农业试点试验机遇,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支撑技术为农业赋能,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实现农业生产场景在线化、可视化,生产流通过程全程可追溯。重点围绕建设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农业农村云平台,建立智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管理决策体系、服务应用体系、产业发展体系“一中心一平台四体系”,着力构建农业农村数据资源采集、治理和应用标准,培育智慧农业示范园区、智慧农业示范场景、智慧农村示范村和智慧农业品牌。加快建设昆山智慧农业技术和装备产业集群示范园、吴中长三角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农业试验区,创造一批全国领先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苏州经验”,形成智慧农业发展的“苏州样本”。(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开展社会管理实验,探索智能时代治理新路径。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政务服务和智慧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快开展长周期的社会实验,探索利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增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建成全国数字政府样板城市。

19.加速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以智慧城市建设作为苏州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主场景,加快开展苏州“一网统管”建设,实现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共享融合,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加快汇聚城市生产、生活、治理的各类数据,加强城市运行数据的实时汇聚并实现数据的分级治理,为各单位系统建设、应用场景开发奠定数据基础。利用空间地理信息、物联网技术,加强地图资源能力建设,统筹规划建筑物、道路、供水、电力、燃气、环境监测等涉及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各类智能物联感知终端建设,通过联网入云和科学部署,赋能智能应用。按照“一级建库、三级平台、五级应用”的技术框架,推进“一网统管”智慧平台开发建设,实现各大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级智慧体系一体化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建模等手段,强化对土地资源、城市管理、航运水路、旅游景区和客流、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水电气等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的监测、分析、挖掘、应用,破解城市管理瓶颈难题,创新城市管理智能化应用场景,提升城市运行效能。(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苏州供电公司、苏州燃气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0.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网通用”建设,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政务服务,实现跨部门的政务服务海量数据与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精准对接,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推进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政务数据汇聚,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有序推进交通出行、社保就业、医疗健康、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教育文旅等重点领域数据开放,鼓励公共数据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准确把握公众政务服务需求。利用感知物联网、政务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业务、数据和技术平台,深度挖掘公众需求和政务服务之间的关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克服“找谁办”“去哪办”和“怎么办”等政务服务困境,通过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城市治理方式的变革,真正把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转化为市民的满足度、政府运行的高效率。(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1.提升智慧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公共服务,推动公共服务从分层级、分区域、分行业、分部门的分散式服务向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一体化服务转变,有效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智慧公共服务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实体服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苏周到”App等手段构建多元化惠民体系,提供渠道多样、简单易用的服务方式,构建我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与公众良性互动、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苏州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总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县级市(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地试验区建设工作。建立苏州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为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提供指导意见和决策支撑。依托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立苏州市人工智能协同创新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战略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协调苏州产学研用资源,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并提出发展建议。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省项目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对人工智能基础前沿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融合应用提供支持。发挥苏州基金、苏州天使投资母基金等各类基金的作用,加强对我市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企业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营造宣传氛围。

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人工智能的整体认知能力和应用水平。支持举办“全球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等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展会,集中总结、展示试验区年度科技创新成果。加强与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深度对接,及时发布试验区建设新进展、新成效,让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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