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文件,现就申报2023年度环保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2023年度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具体填报、上传资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技术支持: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655990,QQ:3285648160
2.请将相关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在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8楼803室综合处。
3.“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受理单位: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刘俏 徐寅祺 联系电话:65321037
邮箱:649292541@qq.com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7日,5月17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环保政策扶持范围具体包括:37.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1.鼓励企业清洁生产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当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达到节能减排并通过认定的生产企业,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不超过项目实施金额)。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2.鼓励企业购买“环保管家”服务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购买“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对区内生产型企业当年购买区内环保企业和环保联盟提供的“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从事环境隐患排查与技术诊断、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和维护等相关服务,按当年合同执行额的50%,给予购买“环保管家”服务的生产型企业最高5万元的补贴。(“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保检测、清洁生产、应急预案编制等单项服务)。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双方营业执照;(3)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及相关服务证明材料;(4)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凭证。(5)其他材料
3.鼓励研发运用碳减排及污染防治新技术
政策条款:鼓励园区节能环保企业研发并运用碳减排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经认定,对完成碳减排及环保提升的项目,给予研发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不超过项目实施金额)。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双方营业执照;(3)研发技术证明材料;(4)项目合同;(5)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6)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凭证;(7)其他材料
4.鼓励企业环保技改
政策条款:环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鼓励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安装污染源及能耗在线监控设施,鼓励生产企业使用碳减排技术、工艺,按基建、设备总投入的20%,给予项目完成并验收的企业最高15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营业执照;(3)项目合同;(4)验收意见;(5)监测报告、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6)发票及付款凭证;(7)其他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为2023年度符合政策要求的奖补项目。请仔细阅读政策兑现通知,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政策材料。
2.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需盖章扫描上传,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并保证材料内容清晰可见,建议分开上传。申报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沿长边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3.申报企业须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政策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政策兑现企业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5年内工商、税务、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
5.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报送,经生态环境分局初审后,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汇报PPT(5-10分钟,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起止时间、建设后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申报补助类型以及相关条款测算金额)进行专家评审。
6.申报单位应保证财政系统内普惠政策兑现银行账户信息完整、正确,以免影响资金拨付;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应及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7.未按时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合肥高新区项目资金申报表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合肥高新区 | |||
项目资金申报书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盖章) | ||
申报日期 | |||
合肥高新区项目资金申报表(普惠政策) | |||||||
申报单位(公章): | 填报日期 | ||||||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社会信用代码 | |||||||
纳税征收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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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 | ||||||
户名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二、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人)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总额 | |||||
销售收入 | 工业(建筑业)总产值 | 净利润 |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纳税总额 | 员工社保参保人数 | |||||
三、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起止年限 | 项目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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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投资 |
贷款总额 | 已付 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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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内容 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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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 资及投资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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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 后形成的 效益 |
社会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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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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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政策名及文件号 (全称) |
适用条款 (具体条款内容) |
申报金额 | |||||
本次申报金额合计(单位:万元) | |||||||
申报 单位 承诺 |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高新区产业政策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本单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还政策资金,且三年内不再申请普惠等相关政策。 本单位承诺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5年内工商、税务、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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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