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条款)的通知

申报通知 (3726) 发布于:2024-04-23 更新于:2024-04-23 来自:经济发展局
项目申报

区内各企业:

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受理2023年度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2日-5月17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https://www.hjqservice.com/)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王工,17889843252)。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三、2023年度政策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政策第1条: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当年投资智能装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等设备500万元以上的,再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咨询电话:63886101)

附件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条款

附件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条款附件

附件1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23〕98号)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条款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程序执行,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分三次申报,分别在3月份、7月份、10月份集中申报(具体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中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申报方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时按系统指示填写对应条款申请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

3.兑现流程

申报截止后,政策执行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实,并由申报主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后,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审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管委会审批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①《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一)政策第1条: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政策内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当年投资智能装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等设备500万元以上的,再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执行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63886101)

申报条件:智能装备、自动化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等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纳入统计的当年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投资额不得高于当年纳统投资额。

未投产的新建项目或未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奖补资金总量控制,并按照企业完成的经济指标予以择优奖补。

申报材料:①“机器换人”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2);②资金申请报告(1.企业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配套公用辅助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3.项目完成后新增产值、税收、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智能化改造后对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等整体技术水平提升的相关报告)(附件3);③提供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本次只兑现2023年发票;填报“机器换人”项目设备明细表(附件4);④纳入统计的当年技术改造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统计库里的206表);⑤申报的每台设备照片2张(包括:设备整体照片、设备铭牌照片);⑥其他因申报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

四、附则

1.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对享受区级“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区级投资补贴、经济指标增长奖励政策。

3.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由各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区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63679129。

附件:

1.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机器换人”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

3. 资金申请报告

4.“机器换人”项目设备明细表

附件1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 年政策资金项目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机器换人”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mail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申报单位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与政策相符,否则退回所有领取奖补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金申请报告

一、项目单位情况。

包括项目单位的主营业务、营业期限、资产负债、企业股东构成、主要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二、项目情况。

包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配套公用辅助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

三、项目完成后效益情况。

项目完成后新增产值、税收、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智能化改造后对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等整体技术水平提升的相关报告。

附件4

“机器换人”项目设备明细表

申报企业:年月日单位:万元

序号 购置智能设备种类 合同 发票 银行付款凭证 申请奖励的投资额 申请奖励额 备注(页码)
    金额 日期 对方单位 金额 日期 对方单位 金额 日期 对方单位      
1                          
2                          
3                          
4                          
5                          
                         
小计                          
总计(金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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