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第33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重点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居)、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
(二)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家电、纺织、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
(三)通用智能、量子科技、空天信息、低碳能源、生物制造、深空探测、生命与健康、未来网络、先进材料、第三代半导体、人形机器人、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
三、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2)。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3)。
7.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8. 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4)。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2024年(第33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行网上申报,具备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运行评价,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无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企业线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15日-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初审。各市经信局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企业申报材料在系统内提交后,县(区)、市级即可进行线上初审,线上初审截至时间为5月15日(县、市级审核期间,可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修改)。
(三)推荐上报。各市经信局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于5月31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在认真阅读和理解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填报说明的基础上填写申报材料,上传佐证材料或情况说明,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合法且无涉密敏感信息。
(二)各市经信局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企业符合基本条件,佐证材料与填报数据一致,申报材料无缺项,及时回应企业的业务质询。
(三)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请及时向各市经信局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由各市经信局审核确认后统一行文上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孙凯;联系电话:0551-6287181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675、62871074。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全国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一)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情况(小试、中试)、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四)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一)发展战略和规划。企业制定未来5-10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二)重点举措。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附件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下属企业数量 | ||||
主营业务 | 统计行业代码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中心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联系传真 | ||||
企业网址 | 报告年度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据值 |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2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万元 | |||
3 |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人 | |||
4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
5 | 技术中心人才数 | 人 | |||
其中:高级专家人数 | 人 | ||||
博士人数 | 人 | ||||
硕士人数 | 人 | ||||
6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 | 人月 | |||
7 |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 项 | |||
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 项 | ||||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 项 | ||||
8 | 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数 | 个 | |||
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市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9 |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和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 个 | |||
10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
其中:近三年新增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
11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 件 | |||
其中:有效发明专利数 | 件 | ||||
12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件 | |||
其中: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件 | ||||
13 | 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数 | 项 | |||
14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
15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万元 | |||
16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17 | 获国家、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科技奖励项目数 | 项 | 加分项 | ||
18 | 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 | 万元 | 统计项 |
填写说明:
1. 企业名称。此表需加盖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
2. 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 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此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附件3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附表1:评价数据统计范围表
编号 | 下属企业名称 | 所在地(或注册地) | 隶属关系 | 附件 |
1 | 安徽XX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全资子公司 | |
填写说明:
1. 所在地:下属企业是法人的,填写注册地;下属企业为非法人的,填写经营所在地。具体地点填写至地级市。
3. 隶属关系:指下属企业与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之间隶属关系,具体的分类是:1.分公司,2.子公司,3.控股公司。
4. 参股企业不得列入统计。
附表2: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单位:万元)
研发经费情况 | 金额 |
研发费用合计 | |
1.人员人工费用 | |
2.直接投入费用 | |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
5.设计费用 | |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 |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
①委托境内研究机构 | |
②委托境内高等学校 | |
③委托境内企业 | |
④委托境外机构 | |
8.其他费用 |
填写说明:
1. 企业名称:填写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下属企业的名称,应与企业加盖的公章一致。
2. 所在地:下属企业是法人的,填写注册地;下属企业为非法人的,填写经营所在地;境内下属企业地点填写至地级市,境外下属企业所在地填写至所在国家。
3. 隶属关系指下属企业与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之间隶属关系,具体的分类是:1.分公司,2.子公司,3.控股公司。
4. 参股企业不得列入统计。
5. 107-2表中的单位为千元,此表的单位为万元,请注意区分。
附表3: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所在部门 | 职称职务 | 技术领域 | 学历 | 专家类型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 |
1 | 张某 | 1971-07 | 技术中心 | 主任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研究生 | 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 13900000000 | 社保+职称证书.pdf或
社保+学历证书.pdf |
|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1月至9月需在前补0),如1971-07。
2. “所在部门”指企业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名称。
3. 专家类型: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国家专项津贴获得者 3.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省部专项津贴获得者 5.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6.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获得者 7.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8.博士 9.在站博士后 10.硕士 11.其他类型专家(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电话。
附表4: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技术领域 | 学历 | 工作时间(人月) | 联系电话 | 附件 |
1 | 李某 | 1971-07 | 技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研究生 | 3 | 13900000000 | 合同+职称证书.pdf
或合同+学历证书.pdf |
外部专家来企业工作时间合计(人月) | 3 |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1月至9月需在前补0),如1971-07。
2. “工作单位”指外部专家所属原工作单位名称。
3. “工作时间”指外部专家在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相关研究咨询工作的时间合计,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如1人月为1人工作22个工作日。
4. 专家联系方式应为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不要留企业的办公室公用电话。电话抽查,如有不符则本项不得分。
附表5: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信息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合作形式 | 合作单位名称 | 合作单位联系人 | 合作单位联系电话 |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 | 起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万元) | 是否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 | 是否为产学研合作项目 | 附件 |
1 | XXXX项目 | 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 | 与境内高校合作 | XX大学XX学院 | 王放 | 13900000000 | 开发全新产品 | 2021-09 | 2023-09 | 155 | 否 | 是 | 合作协议.pdf |
填写说明:
1.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一致,所有项目请按照项目“起始时间”依次排列。
2. 项目来源:1.国家科技项目 2.地方科技项目 3.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 4.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 5.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 6.其他研发项目。
3. 项目合作形式:1.与国内高校合作 2.与国内研究院所合作 3.与国外高校合作 4.与国外研究机构合作 4.企业之间的合作合作 6.独立研究 7.其它。
4.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 2 .技术原理研究 3.关键技术研发 4.开发全新产品 5.提升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6.提高生产效率 7.节能降耗 8.节约原材料 8.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9.其他。
5. “起始时间”和“完成时间”格式为年-月(1月至9月需在前补0),如2021-09。
6.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是指该项目在报告年度的经费支出,跨年项目按报告年度实际支出填写。
7.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是指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基本规律和原理的探索、解决相关领域关键技术为研究目标的项目。包括省级及以上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各类技术攻关项目等。
附表6:企业有效专利信息表
序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国别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授权公告日 | 备注 | 是否有效 | 附件 |
1 | 一种智能XX装备 | 中国 | 发明专利 | ZL20201YYYYY.8 | (申请公司名) | 2021-07-15 | 是 | 专利证书.pdf | |
填写说明:
1. 该表只填写有效专利,已经无效的专利和报告年度之后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得列入。
2. 该表所填写信息需与相应证书内容一致。
3. 专利类型: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5.国家级新工法,6.省级新工法,应按照类型依次排序。
4. 2004年之前申请的9位专利的专利,应在专利号首个数字前填19或20(19xx年或200x年)。
5. “授权公告日”格式为年-月-日(1月至9月及1日-9日需在前补0),如2021-07-01。
6. “专利权人”与申报企业不一致的,应在备注中说明(如企业更名、专利权人为申报企业子公司或企业在职职工等)。
7. 企业有效专利总数小于或等于30个的,需上传全部专利及证明材料;大于30个的,需上传全部专利并上传前30个专利的证明材料。
8. “是否有效”由系统根据专利类型判断,无需填写。
附表7: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国别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申请人 | 备注 | 附件 |
1 | 一种XXX传感器电路 | 发明专利 | 中国 | 2021YYYYY.1 | 2021-07-01 | (申请公司名) | 受理通知书.pdf | |
填写说明:
1. 该表所填写信息应与受理通知书内容一致。
2. 报告年度之外申请受理的专利不得列入。
3. 专利类型: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5.国家级新工法 6.省级新工法 7.软件著作权,应按照类型依次排列。
4. “申请日期”格式为年-月-日(1月至9月及1日-9日需在前补0),如2021-07-01。
5. “申请人”与申报企业不一致的,应在备注中说明(如企业更名、申请人为申报企业子公司或企业在职职工等)。
6. 企业当年被受理专利总数小于或等于30个的,需上传全部专利及证明材料;大于30个的,需上传全部专利并上传前30个专利受理的证明材料。
附表8: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标准类型 | 标准号 | 主持或参加 | 颁布日期 | 备注 | 附件 |
1 | XX技术评价规范 XX用XX | 国家标准 | YB/TXXXX-2020 | 主持制定 | 2021-07-01 | XX标准.pdf | |
填写说明:
1. 所填标准应为最近三年的标准,具体指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报告年度前二年度。如2024年填报数据,则对应为2021、2022、2023三年的数据。
2. 标准类型:1.国际标准,2.国家标准,3.国家军用标准,4.行业标准,5.安徽省地方标准。
3. 主持或参与类型:1.主持制定,2.参与制定。
4. 颁布日期格式为年-月-日(1月至9月及1日-9日需在前补0),如2021-07-01。
5. 如参与人或主持人与申报企业不一致,应在备注中说明。(如企业更名、主持或参加人为申报企业子公司、职工等)。
附表9:国家级和省认证研发平台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主管部门 | 平台类型 | 批复文号 | 备注 | 附件 |
1 | XX制造业创新中心 |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其他 | 皖经信〔20XX〕XX号 | 制造业创新中心 | 认定文件.pdf |
填写说明:
1.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列入(为下属企业时,应在备注中说明)。
2. “名称”、“批复文号”应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一致。
3. 级别:1.国家级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市级。
4. “主管部门”填写平台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主管政府部门名称。
5. 平台类型:1.制造业创新中心,2.产业创新中心,3.技术创新中心,4.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产业创新研究院,8.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9.新型研发机构,10.重点实验室,1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中试基地,13.其他(需具体说明)。
附表10:国家(国际组织)和省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发证机关 | 证书号 | 有效期 | 备注 | 附件 |
1 | (申请公司名)或XXXX实验室 | CNAS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 CNASL9XXX | 201903-202303 | CNAS证书.pdf | |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认证认可证书相关信息一致。
2. 类型:1.CNAS,2.CMA,3.CAL,4.MA,5.其他(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3. 发证机关: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3.省级认证机构,4.其他国家(国际组织)认证认可机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
4. 有效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需在前补0),填写格式为“201903-202303”。
附表11: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励类型 | 奖励等级 | 证书号 | 获奖者 | 备注 | 附件 |
1 | 白酒固态发酵过程中质量控制检测技术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 省科学技术奖 | 三等奖 | 20XX-3-D1 | 获奖人名称 | 获奖证书.pdf | |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获奖证书相关内容一致。
2. 奖励类型: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技进步奖 4.省科学技术奖 5.鲁班奖 6.詹天佑奖 7.李春奖 8.茅以升科学技术奖。
3. 奖励等级:1.特等奖 2.一等奖 3.二等奖 4.三等奖,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茅以升科学技术奖等无需填写。
4. 获获奖者需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下属企业或企业在职职工。获奖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及必要证明材料。以上情况需在备注中说明。
附表12:开发用仪器设备信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设备类型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原值(万元) | 净值(万元) | 制造国 | 是否报废 | 备注 | 附件 |
1 | XX检测仪 | 20200105 | 硬件 | 1 | 110 | 110 | 85 | 中国 | 否 | 设备发票.pdf | |
填表说明:
1. 设备类型:1.软件,2.硬件。
2. 应将每台(套)设备单独列出。
3. 上传设备原值总计应大于600万;达到或超过3000万部分,可将超出部分的设备清单列出,不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 “购入时间”格式为年-月-日(1月至9月及1日-9日需在前补0),如2022-07-01。
注意:上传2023年及以前设备购置等额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时,同一设备多张发票的,应合并为同一设备并将发票合并至同一文档。
附件4
承 诺 书
公司全称 谨就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2.如有材料不实或虚报、瞒报行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3.如申请中出现违规行为,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企业名称变更佐证材料
(一)变更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
1. 变更情况(说明变更理由及内容)。
2. 主营业务变化情况(没有请说明无此情况)。
3.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研发人员构成、技术开发仪器设备、研发投入等变化情况(没有请说明无此情况)。
(二)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须有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专用章)。
(三)变更后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