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的通知

申报通知 (3110) 发布于:2024-03-04 更新于:2024-03-04 来自:高新区经发局
项目申报

各企业:

为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现就征集新能源汽车相关项目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项目单位(或其管理团队)具备国家级汽车领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运营经验;

2.项目单位承诺2028年底前完成创建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备案。

(二)加氢站

2023年1月1日以来,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

(三)海外服务、销售、物流等体系共享

1.省内汽车领域企业间共享海外服务、销售、物流等体系,并已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各合作方不互为关联企业;

2.已合作时间不少于6月;

3.海外服务、销售、物流等体系提供方相关体系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二、有关要求

请各企业梳理填报项目清单,于3月4日下午下班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xqjmjcyc 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子涵,0551—65864560

附件:各支持事项摸排项目信息表

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

国家新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摸排项目信息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所在市(县、区)   建设地点  
项目立项

或备案时间

  建设周期

(明确到起止日)

 
建设内容、项目团队情况、运营经验情况、进展情况和目标承诺  
总投资(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价款,万元)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利率及年限  
是否具备建设运营经验   是否承诺2028年底前完成创建  
2023年贷款金额(万元)   2023年已发生利息(万元)  
2023年固定资产投入(扣除贷款部分,不含土地价款,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加氢站摸排项目信息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所在市(县、区)   建设地点  
备案时间   建设周期

(明确到起止日)

 
是否建成投用   运营开始时间  
主要建设内容、服务场景、建设进展(是否已完成验收和竣工决算)、规划加氢能力和已具备加氢能力  
总投资(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价款,万元)

 
序号 类别 具体情况
1 已具备的加氢能力(公斤/日)  
2 开始运营时间(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外服务、销售、物流等体系共享摸排项目信息一览表

委托企业   所在市(县、区)  
受托企业   所在市(县、区)  
双方基本情况、合作内容及合作情况  
委托总费用(不含税,万元)   合同起止时间

(明确到起止日)

 
序号 类别 具体情况
1 共享体系类别  
2 是否已签订合同  
3 是否互为关联企业  
4 已合作时间  
5 海外服务、销售、物流等体系提供方已运营时间  
6 已实际支付委托费(不含税,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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