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申报通知 (3043) 发布于:2024-02-22 更新于:2024-02-22 来自: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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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和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根据《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督查激励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现将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拟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反馈省科技厅。

拟激励市: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

拟激励县(市、区):宁国市、和县、禹会区

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265120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技厅

2024年2月2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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