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7〕116号)、《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合商电〔2021〕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审核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咨询电话:0551-63538686。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机关党委纪检部门反映,电话:0551-63538371。
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情况公示表12.17
合肥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