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汇编 (2.5万) 发布于:2024-01-24 更新于:2024-01-24 来自: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经市战新委同意,现将《合肥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合肥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合肥市低空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一、发展目标

2023年,落地eVTOL整机龙头企业,实现全球首条eVTOL商业化航线首飞,巩固全国低空经济第一梯队地位。

2024年,获批中国民航局第三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基本建成骆岗低空融合飞行试验片区,实现载人eVTOL、货运物流、公共治理等场景全覆盖,初步形成完备的低空经济产业链。

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低空之城”,在科技研发、产业集聚、应用场景、标准规则、飞行保障等方面走在全球前列,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经验”。

二、总体思路

构建面向低空经济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条的“4120”工作体系,聚焦“空间保障、产业集聚、场景示范、设施建设”4大领域,出台1项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实施20项重点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双重空间保障

1.打造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依托包河区、高新区打造两个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吸引一批eVTOL、无人机龙头企业落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投促局、包河区、高新区〕

2.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先导区。打造2—3个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保障等多元业态的低空经济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投促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3.建成国际一流的全空间无人体系。以骆岗公园为示范,实施“无人机+”行动,探索无人机与无人车、无人船等其他交通方式协同融合,形成一批示范项目、技术标准。鼓励多运营人在骆岗公园进行低空飞行,实时飞行数据接入运行平台,制定一批低空融合飞行规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先中心,配合单位:滨湖科管委〕

4.争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以骆岗公园、包河区、高新区、蜀山区、经开区等区域为载体,以城市场景、综合应用拓展为发展目标,编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申报方案,争取获批第三批国家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滨湖科管委、包河区、高新区、蜀山区、经开区、国先中心〕

(二)聚焦全链产业集聚

5.开展招大引强。制定低空经济“三图四表”(产业链分布图、全景图、升级施工图、重点企业表、创新平台表、招商目标企业表、重点咨询机构和招商平台表),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机制,加大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低空经济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6.壮大本土企业。围绕eVTOL链主企业,建设eVTOL整机智造工厂。鼓励龙头企业、本地高校院所开展航空材料、电池、飞控、动力、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的原始创新、技术转化及应用,形成完善的低空经济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7.培育产业后市场。围绕eVTOL、无人机,布局航材、检验检测、维修保养、事故调查、飞行服务、教育培训、飞行器租赁等后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投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8.建设检验检测及适航审定基地。大力引进无人机系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试验认定机构(CNAS)、适航审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构(CMA),支持eVTOL、无人机本地化质量检验检测及适航认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先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聚焦全域场景示范

9.开通商业化空中游览航线。支持在骆岗公园开通全球首条eVTOL商业化空中游览航线,并拓展至天鹅湖、大蜀山、环巢湖等区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滨湖科管委,配合单位:国先中心、市文旅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0.开通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支持企业开通无人机B2B物流配送、B2C即时物流航线,发展城市无人机配送、无人机运输等新兴物流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管局、市大物流专班,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11.拓展城市公共治理场景。建设全国首个面向政务服务的“一网统飞”系统,按市场化模式提供无人机公共治理服务。鼓励各相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无人机在交通管理、应急救援、城市消防、城市治安、血液运输、国土测绘、水务监测、电力巡线、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资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国先中心、合肥场景公司、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聚焦基础设施建设

12.建设一批起降设施。出台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建设方案,明确起降点(地)、航空港、航空枢纽等基础设施选址,制定2024—2025年度建设任务,保障各类无人机起降、备降、停放、试飞、充电、维保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国先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

13.建设一批保障设施。围绕重点片区、重点航路、公共服务测试场、检验检测基地等,建设一批涵盖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反制等基础设施,强化飞行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市气象局、国先中心、各县(市)区、开发区〕

14.划设一批航路航线。结合全域禁飞区、限飞区、适飞区、管制空域精细划设支撑多运营人的融合飞行公共航路和飞行航线,制定《合肥市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办法(暂行)》,指导运营人开展航线申报。争取空域管理部门逐步释放骆岗公园600米以下空域,分层划设低空航路、航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先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

15.建成飞服和管控平台。升级骆岗公园全空间无人体系管控与数据平台功能,并拓展至全市域,形成基于CIM底座的市级低空飞行统一调度管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国先中心,配合单位:市资规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建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6.编制标准规范。联合头部企业或机构编制一批低空经济行业前沿的地方标准规范,申报一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复制推广“合肥经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先中心〕

四、保障措施

17.建立军地民协同机制。争取低空飞行报批常态化属地管理试点,统筹规划低空航路航线,探索推进固定航线“备案制”管理模式,简化低空飞行活动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管分局〕

18.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解决一批低空经济重大政策、重点事项和重要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19.出台低空经济系列文件。出台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低空经济专项支持政策;制定市级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明确准入条款、航线申报、飞行监控、安全管理、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法律责任等,发布全国首批地方性产业法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20.组建专家委员会。发挥合肥产业研究院作用,加大低空经济研究。集聚一批专家、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资源,组建市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国先中心、合肥产业研究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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