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旅行业“提信心拼经济”政策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3309) 发布于:2024-01-10 更新于:2024-01-10 来自: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8号,下称“提信心拼经济”政策,附件1)要求,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提信心拼经济”政策第6条举办主题文旅活动

二、申报条件

支持我市区域内举办的各类主题文旅活动(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除外),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美誉度高的活动(其中,文艺演出不少于20场),由专家依据活动质量、活动规模、活动影响力大小等情况对活动进行评审,择优(不超过20个)给予10-20万元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活动举办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举办的主要活动时间应在此期间内。申报主体包括我市区域范围内的省属、市属企业或组织。

活动主办方应在活动举办前1周向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2023年2月9日前举办的活动应在此日期之后1个月内补备案)。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并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2.活动相关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日程表、活动预算、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文旅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备案材料(含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3.书面申请、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活动宣传海报、宣传合同协议(如有)、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累计不少于60分钟,照片和视频资料须能够反映活动现场规模、人数和影响力);

5.活动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资金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已经发生的支出,且票据合规;

6.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如企业有多个活动申报的,每个活动需按以上材料准备分别装订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月8日—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文旅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3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2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3.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是否列入黑名单、是否有经营异常行为)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审核。2月22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提信心拼经济政策初审意见表(附件4)报送市文旅局。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附件:1.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文旅活动项目申报表

3.诚实信用承诺书

4.县(市)区、开发区提信心拼经济政策初审意见表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4日

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支持2022年度营收超50亿元的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配套企业订单,对年度执行市内非关联企业订单增量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增量部分2%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鼓励建筑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对2023年一季度建筑业纳统产值1亿元以上、增速排名前30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含在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加分。(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三、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一定金额的,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支持企业出海抢订单促合作。对2022年度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进出口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等开拓国际市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最高70%支持,单户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企业参加市统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给予展位费、人员国际机票费等费用最高70%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拓宽文旅企业市场渠道。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党建、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干部职工疗休养,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文旅单位积极申报疗休养基地,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总工会)

六、策划推出“相约合肥”系列活动。举办100场以上购物节、美食节、主题文旅等活动,营造“周周有展销、月月有活动”的浓厚氛围,经评估后对吸引游客数量多、拉动消费明显的活动给予10—2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七、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落地。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绿色生态、城市治理、社会民生、文旅消费等领域,举办20场专题场景对接、开放200个以上场景,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鼓励新企业、新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八、大力促进来肥就业。开展“直播带岗”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一季度举办800场左右,发布就业岗位20万个(次)。外市籍人员来我市成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参保的,给予500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对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初级工300元/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及以上800元/人标准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营造为企优环境良好氛围。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重点企业参会发言,广泛宣传推介企业、顶格听取解决诉求。邀请媒体机构和自媒体,为本地名优产品直播代言,根据需要择优为100家重点企业免费拍摄宣传短视频,依托市属媒体全平台和地铁TV等公益屏幕进行全网传播。(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确执行期限的,相关措施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政策资金除第4条中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补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全额承担,其他政策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按1︰1分担,与其他市级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由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执行并解释。

附件2

文旅活动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活动名称  
举办地址   举办时间  
活动联系人   电话  

 
县(市)区、

开发区文旅

部门意见

经对申报单位和材料审核,该企业无失信行为,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同意申报。

签章:

年   月   日

业务处室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单位)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申请政策资金郑重承诺,我单位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未享受其他财政政策支持。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县(市)区、开发区提信心拼经济政策

初审意见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初审意见
1     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单位无失信行为,符合政策第×条规定。(范例)
2     项目未通过的注明原因。
3      
4      
5      
6 (可续表扩充)    
                                  主审人:          辅审人:
(简述初审程序,共收到申报项目多少个,审核通过多少个,是否上会讨论等)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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