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关要求,现对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16日,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书面反映。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551-62644232;
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617069;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
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