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印发实施。现将《操作规程》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文件精神,规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起草过程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主要是明确了先进制造业政策申报审核流程、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
四、主要目标
进一步促进合肥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申报主体。要求在在合肥市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产业基地、服务平台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主体。其中,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不享受本政策。申请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申报、审核程序。明确了组织申报时间、申报方法、兑现流程(包括材料受理、部门初审、联合审核、项目公示、资金下达等)。
第三部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分18项内容,其中申报的基本材料有: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合肥市工业项目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等四项基本材料。然后按照政策条款,明确了设立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补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完成政府采购合同补贴、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工业制造水平、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奖励等十八个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第四部分,附则。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奖补的承担方式、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责任追究和有效期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