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7918) 发布于:2021-12-01 更新于:2021-12-01 来自:合肥市发改委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为做好我市2021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类型。鼓励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及新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的集聚区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要求,并在编制的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根据近几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情况,经研究,现对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五种类型的集聚区申报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申报条件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实施方案、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文件及申报表(见附件3);

2.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总则,包括实施目的、方案概况、编制依据等,并附申请新认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2)集聚区现状,包括现状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产业发展情况、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情况等;(3)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优势和条件,包括实施背景及必要性、申报优势及条件等;(4)集聚区发展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区域及面积、发展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其他情况等;(5)集聚区运营及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集聚区主导产业情况、上一年度集聚区营业收入或产值、入园企业数量、主要企业及拟入园企业情况、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情况等,并填写集聚区内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5)和集聚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6)(附件5和附件6编入申报补充材料,不编入实施方案);(6)相关附件,包括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和管理机构情况、集聚区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批件或租用期限尚有5年届满的租赁合同、入驻企业目录和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获奖情况、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其他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等;

3.申报补充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不编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见附件7);

4.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申报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的真实性承诺(见附件8)。

四、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认真组织集聚区申报,于2021年12月17日(周五)前将2021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请示文件、申报表、承诺书、实施方案、申报补充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以县区发改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发改委贸服处,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韩宪勇,联系电话:63538340

附件:1.《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集聚区申报条件要求(调整事项)

3.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表

4.申请新认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

5.集聚区内重点服务业企业信息统计表

6.集聚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统计表

7.各类集聚区申报补充材料要求

8.承诺书

9.合肥市服务业细分行业分类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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