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合肥市加快建设新一代政务云行动计划

政策汇编 (8251) 发布于:2021-05-07 更新于:2021-08-17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加快建设新一代政务云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1月17日

 

合肥市加快建设新一代政务云行动计划

 

为加快合肥市新一代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建设,推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部署,搭建合肥市“一朵政务云”,构建政务云体系,充分利用新的技术、实现新的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满足智慧城市应用支撑需求,为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等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创新政务云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建设、统一监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市场化力量,搭建高效政务云平台,为全市提供统一政务云服务。

坚持统筹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新技术应用,加强统筹规划和统一建设,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市“一朵政务云”原则,除保密等特殊原因外,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单独建设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统一利用政务云部署应用系统。存量数据中心和设备,按照利旧原则,采用迁移托管和形成逻辑分中心两种方式,按计划逐步消化过渡,分级负责日常管理和经费保障。

坚持服务方便快捷、安全可控。提供新的“网购式”服务超市,提高政务云运行效率。加强政务云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云安全稳定运行。各地各部门新建和存量的等保三级及以下非涉密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当上云。

(三)行动目标。面向全市政务应用需要,加快逻辑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云计算资源的集约建设、弹性伸缩、动态分配,为全市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和通用数据库工具、中间件等各类共性支撑服务。通过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公协同、城市智能运营等综合性应用平台的云化,在统一标准规范下,开展数据交换、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服务等跨部门业务协同。各地各部门新建应用在统一政务云平台直接部署、存量应用逐步向统一政务云平台迁移,实现应上尽上。

二、重点工作

(一)搭建政务云体系架构。以“云网合一、云数联动”为基础,以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以数据赋能为目标,统筹计算及存储、灾备服务、安全与运维等基础资源形成基础设施层(IaaS),支撑大数据平台、能力支撑平台、通用数据库工具等标准平台形成增强平台层(PaaS),支撑智慧社区、智能运营、智能交通等新型智慧城市各项应用形成应用服务层(SaaS),建成全市逻辑统一的政务云体系架构。实现各地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市政务云采用逻辑统一体系架构,以购买服务方式建设的政务云平台为主,对于部分县(市)区自建政务云且机房条件较好的,采用统一纳管的方式,形成逻辑分中心。(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市直部门)

(二)提升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按照安全可靠、高效可用的原则,作为“城市大脑”重要部分,充分集成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建成泛在、高性能、精益服务、低使用成本的新型基础设施,为基础数据层、数据能力层和数据应用层提供服务。进一步畅通政务云资源服务申请通道,优化政务云管理方式,合理提供政务云资源服务能力。到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梳理存量数据中心和设备,采用迁移托管和形成逻辑分中心两种方式,提出计划逐步消化过渡,2021年6月前,全面形成逻辑统一的政务云体系,2021年底前,在政务云上深化量子通讯加密、区块链、人工智能、IPv6等先进技术应用。(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市直部门)

(三)加快应用系统部署上云。按照“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新建应用系统和存量应用系统情况,在新建应用系统的初设方案中和存量应用系统迁移上云时,明确各类云资源需求。今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务云资源目录体系,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梳理本单位下年度上云资源计划表,科学制定上云迁移时间,报本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审核,作为财政预算编制依据。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统筹政务云资源计划,切实做好政务云资源供给。(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市直部门)

(四)推动数据资源提质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信息系统上云的基础上,统筹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做好源头供给。依托政务云,加快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环保、交通、金融等主题库建设,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形成基础库、主题库“数据资源湖”,提高数据中台的综合能力;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政务数据开放,以数据开放应用创新实验室为依托,加强数据开放研究试点。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数据100%汇聚(除国家规定的外),社会、经济数据60%汇聚;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起数据要素市场,政务数据资源更加统一、规范,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安全体系更加完善。(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政务云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全范围、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强化对口令、密钥、访问控制策略、运维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审计、日常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本着“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的原则,要对各自的应用承担应用和数据的管理责任,要根据应用部署调整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市数据资源局和市公安局应当加强对政务云服务商的指导,督促落实基础网络及云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等保2.0要求,负责完成政务云等保三级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工作,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和考核监督等工作。市委网信办和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市级政务云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具体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政务云经费拨付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新建和存量应用上云迁云,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云上应用和数据日常管理,切实组织好有关工作。

(二)明确经费保障。市数据资源局会市财政局制订全市政务云租用资金支付办法,原则上按照市、县(市)区、开发区分级保障的方式,切实保障政务云购买服务经费。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每年统筹各部门上报的云资源计划表,申请财政预算,按实际资源使用情况弹性计费、据实结算,先使用后付费。

(三)完善政策体系。在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订政务云“1+N”各项管理政策,完成《合肥市新一代政务云管理办法》制定,明确政务云资源供给目录、资源申请、日常使用等具体要求,同时完成合肥市政务云平台运维管理规范、合肥市政务云应用迁移上云规范、合肥市政务云应用部署规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日常管理规范的编制,明确政务云运行维护、上云迁云、应用部署、应急处理等工作;由市委网信办指导,完成政务云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制定。

(四)落实考核监督。各地各部门的政务云使用情况要纳入年度相关考核。对政务应用上云迁云情况差的单位,暂停信息化项目和运维链路经费审核。市数据资源局要对照合同,制订政务云平台服务考核办法,对云平台服务质量、云平台资源优化情况、云平台日常管理、用户满意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