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加快短板农机装备研发”要求,着力突破技术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智能农机、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凝练筛选一批关键攻关需求,形成农机补短板“需求清单”。清单需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在2023年可完成样机研制。
二、征集对象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注册且投产的农机装备领域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需求应聚焦制约我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可持续发展、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6.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型样机研制。
三、工作程序
(一)征集榜单。发榜方提出需求榜单。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发榜方提出的榜单进行论证,凝练县级榜单,并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论证发榜。市科技局对各县区推荐的榜单组织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产业急需的榜单,并向社会公开发榜。
(三)对接揭榜。由科研单位或法人实体进行揭榜。揭榜方选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表》。
2.发榜方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发榜方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其他有关要求
1.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样机研制的(以取得的相关资质报告日期为准),或已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部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支持的,不予申报。
2.请各县区科技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核查,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函、项目需求表(含附件材料)、项目需求汇总表送到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方式:
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0554-5368136;
市科技局农社科: 0554-6662424。
附件:附件1.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表
附件2.安徽省2022年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汇总表
附件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科技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2023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
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表
一、发榜方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所属行业 | |||||||
上年度产值规模 | 人员规模 | ||||||
经济性质 | □国有 □集体 □民营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二、项目需求信息 | |||||||
项目需求名称 | |||||||
需求背景、国内外相关情况介绍(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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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内容描述(具体需求或技术难点问题概述、技术解决的价值意义以及成果形式、技术指标等,限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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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基础情况(已经开展的工作、所处阶段、投入资金和人力、仪器设备、研发生产条件等,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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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榜方要求(希望与哪类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开展合作,以及对专家及团队所属领域和水平的要求,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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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要求(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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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要求(如有实测要求,请填写实测时间、地点、方法、指标等) | |||||||
时限要求 | 项目总投入金额 | 万元 |
附件2
安徽省2023年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
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汇总表
县区科技局(盖章):
序号 | 项目需求名称 | 发榜方 | 发榜方联系人及手机 |
附件3:
关于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加快短板农机装备研发”要求,着力突破技术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内容
1.已列入各地科技部门报送农机装备补短板需求清单(附件1)。如有未列入需求清单,但是满足其它申报条件的,可在各地指标项目未完成的情况下,由各地科技部门自行进行项目递补,并正式行文向省科技厅报送相关情况。
2.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型样机研制,样机主要功能参数齐全,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农机产品具有市场应用场景,至项目验收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样机研制的(以取得的相关资质报告日期为准),或已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厅局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支持的,不予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
4.项目承担单位需为省内注册且投产的农机装备领域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要求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6.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二、立项程序
(一)指标分配。根据各市前期报送农机补短板需求清单,按照50%比例予以支持立项(小数点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后取整数,报送1项需求的支持1项),各地立项指标分配见附件2。
(二)市级评审。各市科技部门制定申报评审立项方案,对项目需求榜单进行论证发布,开展对接揭榜评审,进行网上公示,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诚信核查和涉企信息系统核查后,进行立项并签订任务书(任务书模板见附件3,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三)省级备案。市级科技部门整理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任务书,于8月30日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社中心,并同步上传备案任务书至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三、项目验收
市级科技部门按照“重大项目不调研不验收”原则,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省科技厅后,参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四、项目评价
(一)风险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科技部门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新产品存在重大政策风险或产品存在明显技术缺陷的,应立即终止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立即向省科技厅报告。
(二)阶段性总结。项目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样机研制,并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除项目实施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外,并包含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新型样机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经费补助。单个项目省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各市根据项目指标申报备案项目,项目实施期2-3年,市级1:1配套,企业自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60%。
(二)监督管理。各市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省科技厅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农村科技处,0551-62678319。
附件:1:各地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汇总表
2:各市指标分配表
3:科技特派员专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任务书模板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