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2023年合肥高新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业经2023年第1次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高新区亩均办
2023年6月5日
2023年合肥高新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2023年合肥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合亩均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合肥高新区着力构建以亩均效益为导向,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加快推动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科学开展亩均效益评价,不断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优化评价指标和权重,提高评价数据准确性和结果合理性。拓宽亩均效益评价范围,探索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楼宇及制造业分行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推进亩均评价结果应用,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差别化财政政策、金融服务和水电价格等结果应用,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亩均效益提升行动,发布领跑者名单,开展精准培育帮扶,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帮助企业提升亩均效益。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开展亩均效益评价
1.迭代评价体系。根据省市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合肥高新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评价方式、指标体系设置、结果分类权重、定档调档规则、评价流程等内容。实施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共同评价,精准鉴别出“亩均英雄”和低效企业。探索将人才密度等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责任单位:区亩均办、党建工作部、建发局、自规分局、社创中心、财政局、南岗科技园、柏堰科技园)
2.规范评价流程。3月底之前完成评价办法迭代更新;按照评价办法工作流程,科学规范开展具体评价工作,6月底之前完成上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区亩均办)
(二)拓宽亩均效益评价范围
3.探索开展服务业亩均效益评价。探索开展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供地3亩以上物流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开展制造业分行业亩均效益评价,评出行业领跑企业。(责任单位:经发局、建发局、自规分局、财政局、南岗科技园、柏堰科技园)
4.探索开展“楼均论英雄”。探索开展写字楼等楼宇效益评价工作,通过摸清楼宇资源底数,建立“一楼一档”台账,为做好企业招引、安商稳商、人才服务、配套服务等楼宇经济工作提供支撑。(责任单位:自贸局、建发局、自规分局、高创公司)
(三)推进亩均评价结果应用
5.实施分档财政奖励。落实市级差别化分档财政措施,对上年度评价结果A、B、C类企业分别按110%、100%、70%比例享受市级相关财政政策,并优先推荐A、B类企业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市级财政奖励政策;区级政策参考市级政策执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南岗科技园、柏堰科技园)
6.实施差别化水电价政策。落实市级差别化水电政策,做好差别化水电价政策的宣传引导,适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调控帮扶类)企业,执行用电加价0.11元/千瓦时、用水加收1倍基本水价的差别化水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经发局、建发局)
7.加大金融等要素支持力度。深入推广合肥高新区“亩均贷”,强化金融要素支持,精准助力优质企业发展。积极落实省人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探索推广“政聘企培”人才引育用留模式,对亩均效益A、B类企业在人才职称申报、生活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联合信用惩戒机制、闲置和低效用地工作,作为A、B类企业的限档要求,综合把控金融要素供给。(责任单位:经发局、党建工作部、财政局、高新担保)
8.落实“白名单”制度应用范围。加大对A、B类企业的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推动资源要素加速向亩均效益高的企业和行业集聚。在负荷管理方案中,结合负荷管理实际要求优先保障A、B类企业用电。(责任单位:经发局、建发局)
9.探索评价结果应用新模式。适时在人才、住房、就医、教育等方面扩大“白名单”制度应用范围;探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设立准入门槛,对招引企业进行预评价并予以约束;鼓励各单位创新运用评价结果,发挥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牵引作用。(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亩均效益提升行动
10.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制定出台亩均效益领跑者评选办法,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从不同维度评选出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发布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快提升。(责任单位:区亩均办)
11.加快处置低效闲置用地。加大低效、闲置用地的集中处置力度,着力提升土地要素集约利用。按照《合肥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低效用地界定标准,严格开展项目调查、认定、处置工作,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工作,每年完成合肥市关于低效整治提升考核要求,不断提升用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社创中心、建发局、自规分局)
12.聚焦潜力企业进档升级。建立重点潜力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服务,“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培育帮扶,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开展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对标先进、开拓市场。引导C、D类的规上工业企业加速升级进档,A、B类规下工业企业加快升规入统。建立亩均效益评价低效用地线索移送机制,严格C、D类企业行政许可并依法强化监管。(责任单位:经发局、社创中心)
13.实施产业用地准入机制。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强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提高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和“标准地”出让比重,鼓励新增新型工业用地采用“限地价,竞亩均固投”“限地价,竞亩均税收”“限地价,竞亩均产出”“限地价,竞亩均能耗”等方式确定竞得人。加快推行“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责任单位:经发局、社创中心、建发局)
14.完善“区域经济大脑”亩均模块。深度整合归集各类指标数据,用数字化手段科学高效评出“亩均英雄”。积极探索将差别化应用政策内容纳入数据平台,通过“互联网+亩均论英雄”,“一企一策”为企业“精准画像”,强化“区域经济大脑”数据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局)
1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亩均效益评价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引导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加速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党政办、区亩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