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的通知

申报通知 (5876) 发布于:2023-06-13 更新于:2023-08-24 来自:高新区技术开发管理委员会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等。

二、申报领域

创新基地主要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改革创新举措的实施,面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在技术优势明显、技术创新活跃、产业发展前景良好、技术标准需求旺盛、有利于培育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领域建设创新基地。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存储、驱动及射频、微机电系统等专用/通用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微显示、量子点、全息、激光等显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软件服务。

(二)人工智能产业。自主无人系统; 情感计算;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

(三)新材料产业。铜基、铁基、铝基、镁基、硅基等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领域。

(四)节能环保产业。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风电、储能等新能源领域

(五)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整车集成、智能网联等。

(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大基础装备、工业机器人、新型关键基础零部件;航空航天、船舶海工等先进通用设备;农业、能源、矿产开采、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型工程建设等领域成套技术装备。

(七)智能家电产业。家电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八)生命健康产业。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和医疗健康;免疫治疗、再生医疗、智慧医疗等现代医疗技术和服务创新及临床应用。

(九)绿色食品产业。信息、生物、纳米、新材料技术与传统加工制造技术融合;物联网技术实时动态产品追溯;全产业链质量管控。

(十)数字创意产业。数字技术应用;游戏动漫;工业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会展、生活健康等融合。

三、申请条件

满足《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和《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指南》第三章的规定。

四、申报程序

根据文件要求,由各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发改、科技、经信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对照申报领域、申请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后,遴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地级市人民政府或省直相关部门推荐,

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请意向申报单位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庐阳区宿州路317号)主楼404室,电子版发邮箱hfzjbzh@163.com。

五、相关政策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主导制定标准、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技术组织等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 区:徐军玲 65869506

市:曹 阳 62315443

附件: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申报方案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编号:

(编号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填写)

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申 报 方 案

创新基地名称:

组织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

2023年 月

填写说明

一、创新基地名称统一为:“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二、申报方案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三、相关证明材料是申报方案重要组成部分,以附件形式一并上报。

四、申报方案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五、本申报方案一式四份。

一、基本信息
(一)创新基地基本信息
创新基地名称 中文:
英文: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行业领军企业 □科研院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职务/职称
单位联系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三)组织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四)推荐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二、创新基地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意义

主要说明创新基地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等方面的作用,或预期可满足的重大需求等。(申报单位可依据单位建设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创新能力,阐述建设创新基地,在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等方面的作用或预期可满足的重大需求。)

注1:申报单位建设发展规划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二)必要性

主要含括如下内容:

1.创新基地建设的紧迫性;

2.与国家重大战略、安徽省重大战略契合情况;

3.与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情况。

(申报单位可依据《申报指南》所提及的国家、安徽省相关规划、实施意见及《安徽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单位建设发展规划阐述必要性;明确与国家或安徽省重大战略契合情况;明确与国家或安徽省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情况。)

注2:创新基地与国家或安徽省重大战略契合情况条款明细,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注3:创新基地与国家或安徽省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条款明细,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三、创新基地建设的可行性

主要内容要包括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情况、领域所具备的资源禀赋、申报单位具备的资质和条件等相关内容。

(一)工作基础

1.产业基础

2.标准化基础

3.科技研发能力

4.经费保障

注4:产业基础提及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备较好等相关批复或资质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注5:标准化基础提及的承担相关领域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且具有主导行业以上标准研制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文件或公告或通知),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注6:科技研发能力提及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注7:经费保障提及的研发经费投入(行业领军企业提供上年度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打印的107-1表,107-2表;科研院所填报科技或教育部门科技统计报表)、专项资金、办公条件、启动经费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二)优势分析

可结合所在地级市或所属行业领域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依据创新基地建设需求,围绕创新基地建设方向和功能定位,结合单位建设发展规划,主要从组织建设、人才配备、科研设施、标准化试点示范经验、经费保障等方面阐述。

注8: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现配备的标准化人才明细、标准化高级人才引进计划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四、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主要说明创新基地建设的总体定位和主要目标。

(总体定位可依据组织申报单位确定的创新基地建设方向和功能定位,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准确定位;主要目标可依据《申报指南》明确的创新基地重点任务或单位发展规划,合理设置。)

(二)重点任务

依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重点任务,逐条说明创新基地建设所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的任务要求合理、具体、明确。

(三)考核指标

指相应预期成果的数量指标、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等。考核指标应具体、可量化、可考核。

1.数量指标

指的是论文或发明专利或新产品;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

2.技术指标

指的是关键技术或新产品的性能参数或其它。

3.产业化指标

指的是成果产业化拟登记成果数、技术合同交易额等。

注9:数量指标明细表,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注10:产业化指标明细表,即拟完成的产业化登记成果数、技术合同交易额;技术指标拟研制标准目录(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材料,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四)进度计划

包括重点任务的研究进度、年度及重要节点安排、中期目标等。(进度安排可结合《申报指南》中明确的6项重点任务设置,也可自行设置。按创新基地三年建设期要求,研究进度、年度及重要节点安排,中期目标尽量细化量化,明确进度指标。此进度计划所明确的指标,是年度考核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注11:进度安排明细表,申报单位可以附件形式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

说明创新基地筹建、运行的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等。

 

 

(二)政策支持

说明推荐单位和组织申报单位对创新基地的政策支持情况。

 

 

(三)资金人才

包括推荐单位和组织申报单位对创新基地的资金和人才支持情况,以及申报单位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情况。

 

 

 

 

 

 

 

 

 

六、附件

此处仅明细附件目录,申报单位可自行设置。以下内容为参考内容。

1.申报单位建设发展规划;

2.创新基地与国家或安徽省重大战略契合情况条款明细;

3.创新基地与国家或安徽省创新基地总体布局契合条款明细;

4.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备相关批复或资质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5.承担相关领域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且具有主导行业以上标准研制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文件或公告或通知);

6.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证明材料(或批复文件或验收证书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评估结果文件、报告等);

7.研发经费支出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报表)及专项资金、启动经费财务预算证明材料;

8.标准化试点示范、现配备的标准化人才证明材料或可引进的标准化人才明细;

9.数量指标明细表及产业化登记成果数、技术合同交易额;

10.各类标准(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修订明细;

11.重点任务进度安排明细表;

12.其它。

七、申报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同意申报)

申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组织申报单位意见 (同意申报,请推荐单位审核)

组织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同意)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日常管理承担单位 (符合条件,纳入专家论证范围)

日常管理承担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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