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8〕26号),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告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皖市监办发〔2021〕24号)有关规定,今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安徽省广告产业园区的芜湖市芜优共享创意产业园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根据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初审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专家组评审的意见,拟授予芜湖市芜优共享创意产业园“安徽省广告产业园区”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电话:0551-6335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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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