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品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我局拟组织编制《合肥市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品推荐目录(2023年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按照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县区审核推荐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征集工作由市经信局委托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技术或产品无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代理、授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绿色低碳效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在近年的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1),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我局。
2.申报企业(单位)需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和内容提纲(附件2)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16日前报送至合肥市节能监察中心(合肥市阜阳路191号政通大厦B座5楼)。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为一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hfsjnjc@163.com,顺序和内容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文件名为“单位简称+申报的技术(产品)名称”,其中申报表另附一份Word格式文件。
3.入选推荐目录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适时将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2.合肥市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品申报材料目录和内容提纲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张 宇,联系电话:62650855)
附件2
附件2
合肥市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品申报材料
申 请 单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请产品/技术名称:
申报材料目录和内容提纲
1.《合肥市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申报表》或《合肥市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产品申报表》
(1)同一个技术和产品只能申报一项。如“×××节能灯”为产品申报,则不可再以“灯具×××节能技术”开展技术申报。
(2)申报单位同时申报多项产品和技术,每项技术或产品的申报材料须分开装订,混合装订的不予受理(基于同一技术原理的系列产品除外)。
2.企业简介:除申报表内基本信息以外,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要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主要产品、未来规划等内容。
3.营业执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鉴定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技术或产品需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鉴定或检测材料(提供证书或报告复印件)。
5.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授权证书):提供知识产权证明(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须与申报的产品或技术相关。
6.国内用户技术或产品使用情况报告:至少提供两家国内用户使用该技术或产品的使用证明(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7.其他材料:其他有利于证明技术或产品性能、质量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国家节能、低碳、节水、环保产品等相关认证的,可提供产品认证书复印件;曾列入国家、省相关推介目录的,可提供认定文件或发布主管部门认定的网页截图等。
8.外地产品在本地的经销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产品代理协议真实有效。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