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现开展2022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社会发展局牵头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十五)政策第26条:支持开拓市场
3.政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区等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社会发展局)
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26条第3项由社会发展局牵头执行)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资料,登录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平台(https://www.hjqservice.com/#/welcome/index)以PDF格式和可编辑电子版上传申报资料。区社会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扶持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9〕26号)进行审核。
政策第26条第3项申报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联系人:张沫,联系电话:63679156。
附件1:申报政策条款及要求
附件2:附件1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附件3:附件10 服务业、文化产业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1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21〕127号)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部分政策有特定主体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而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开发区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内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①《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二十五)政策第26条:支持开拓市场
3.政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区等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社会发展局)
申报条件:在合肥经开区内注册、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区等称号。
申报材料:①服务业、文化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0);②申请报告(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项目及申请金额);③达标认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④完税证明。
附件2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年政策资金项目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服务业、文化产业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单位地址 | |||||
工商注册时间 | |||||
申报条款 | |||||
申报金额(元) | |||||
申报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