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宿马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推荐工作(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39.145.8.46:8082/imp/views/login),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于4月21日(星期五)前,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宿州市科技局5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kjj2021 163.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信用核查结果、公示文件等。
四、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纸质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报送时间前修改完善,否则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和修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归口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韩紫薇,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18226001295;
李黎,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0557-3022058;
杜广健,省系统技术支持,18096618065。
附件:1.2023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
2.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3.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