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于4月24日前送至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于4月2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方式:
巢湖市科技局:宋贵金电话:82321785 E-mail:1063379381 qq.com
安巢经开区:葛娟电话:82360087 E-mail:1556937372 qq.com
高新区科技局:杨如电话:65865102 E-mail:2468342273 qq.com
经开区科技局:王瑞鹍电话:63679333 E-mail:605559086 qq.com
新站区科技局:刘婉莹电话:65777258 E-mail:1203294999 qq.com
肥东县科技局:陈天贵电话:67712077 E-mail:1041516049 qq.com
肥西县科技局:徐自跃电话:68850905 E-mail:873496917 qq.com
长丰县科技局:张磊电话:66662593 E-mail:449071398 qq.com
庐江县科技局:夏荣电话:82561153 E-mail:2351002868 qq.com
蜀山区科技局:张得志电话:65121130 E-mail:ssqkjj 126.com
庐阳区科技局:郑海光电话:65699118 E-mail:1546026562 qq.com
包河区科技局:刘楚青电话:63357121 E-mail:bhkjj1 163.com
瑶海区科技局:臧世辉电话:64479478 E-mail:hfyhkjj 163.com
市科技局:赵嘉伟电话:63538653 E-mail:1148787806 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96号).docx
2023年4月3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皖科企秘〔2023〕96号
各市科技局:
根据《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皖科企秘〔2023〕94号),现就我省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省内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须为在省内注册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或全国前列;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
2.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至少有一项指标的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全国同行业平均增速。
3.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4.拥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10名(含)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100人以上,研发人员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5.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研发平台实力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6.拥有自主研发有效期内20项(含)以上Ⅰ类知识产权,专利数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7.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8.主持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或国家标准,数量位于全国同领域前列。
9.与高校院所等存在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形成一批联合攻关成果。
10.建有孵化载体等生态平台或通过内部孵化、对外投资等方式孵化、裂变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
11.有意愿围绕本领域关键产业链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履行社会责任。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四、认定程序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部门提交《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所在地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2.综合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科技领军企业名单。
3.结果公示。认定名单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或其他省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由省科技厅颁发“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进行核实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科技局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许正锋,0551-62999803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服务处,张鹏,0551-62665113
附件:1.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
2.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材料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注册地址 | 办公地址 | ||||||||||||
企业法人 | 法人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 |||||||||||||
所属产业 | 企业上市情况 | □已上市
□未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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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
主要产品及服务 | |||||||||||||
二、企业经营情况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总收入(万元)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研发费用(万元) | |||||||||||||
研发投入占比(%) | |||||||||||||
年末雇员人数(人) | |||||||||||||
科研人员数量(人) | |||||||||||||
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
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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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及技术情况 | |||||||||||||
行业所属领域 | |||||||||||||
行业规模 | |||||||||||||
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排名 | |||||||||||||
客户群体情况 | |||||||||||||
核心技术掌握情况 | |||||||||||||
四、创新建设情况 | |||||||||||||
知识产权情况 | Ⅰ类知识产权数量 | PCT专利数量 | |||||||||||
省级以上领军人才数量及情况介绍 | |||||||||||||
牵头或参与制定(修订)各类标准数量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
研发机构建设情况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平台级别(国家、省) | 认定机构 | ||||||||||
1 | |||||||||||||
2 | |||||||||||||
... | |||||||||||||
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项) | 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况介绍 |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数量(项)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情况介绍 | ||||||||||||
五、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 |||||||||||||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占股比例 | |||||||||
1 | |||||||||||||
2 | |||||||||||||
... | |||||||||||||
六、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攻关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单位 | 项目成果 | ||||||||||
1 | |||||||||||||
2 | |||||||||||||
... | |||||||||||||
七、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等生态平台建设情况 | |||||||||||||
序号 | 名称 | 所在地址 |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 ||||||||||
1 | |||||||||||||
2 | |||||||||||||
... | |||||||||||||
八、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成果 | 对产业链发展的积极带动作用 | ||||||||||
1 | |||||||||||||
2 | |||||||||||||
... |
附件2
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材料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3.企业研发人员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相关佐证材料;
4.企业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5.企业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相关佐证材料;
6.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文件、证书;
7.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相关佐证材料;
8.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佐证材料;
9.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相关佐证材料;
10.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各类标准相关佐证材料;
11.企业聚焦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关系,形成的联合攻关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12.企业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或技术开源平台、开发者平台等生态平台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13.企业通过内部孵化、对外投资等方式孵化、裂变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佐证材料;
14.企业参与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15.企业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全国同行业平均增速以及市场占有率、研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综合实力、专利数、科技进步奖、标准数量等方面在行业(领域)位于前列的相关佐证材料;
1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17.其他相关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