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大数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6353) 发布于:2023-03-10 更新于:2023-03-10 来自: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项目申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就巢湖市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时间范围

兑现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各条款中所需材料(具体参照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据管理中心;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政策第20-1条(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为“免申即享”政策,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9日——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

市数据资源局(安成路与东塘路交叉口)四楼数据管理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友韬;0551-82623823;sjzyglzx sina.com。

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3.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大数据类).pdf

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3

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下政策实施细则(大数据类)

为贯彻落实《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文件精神,规范政策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在巢湖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政策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条款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市数据资源局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数据资源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了解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三)审核流程

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提交市数据资源局初审。市数据资源局将审核结果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巢湖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由市数据资源局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市数据资源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12条: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年度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入总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印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7.数据资源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报告的审计机构需提供近三年行业资信证明,报告中需明确项目实施区域,报告后附与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抵扣联〉、付款凭证《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等证明材料。

(二)政策第187条: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申报条件:L 2021年度营收总额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7.年度营收总额证明材料。

(三)政策第20-1条: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首次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四)政策第20-2条: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申报条件:1.权威机构的排名证明申报单位为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申报项目研发完成并已正式上线运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当年在有效期内的权威机构排名证明;

7.“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8•企业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报告的审计机构需提供近三年行业资信证明,报告中需明确项目实施区域,报告后附与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抵扣联)、付款凭证《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等证明材料)。

四、附则

1.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各项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巢湖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1)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2.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各类专项政策与本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细则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1-82623823(市数据资源局)。

4.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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