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关于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第一批)

申报通知 (4756) 发布于:2023-03-01 更新于:2023-03-01 来自: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

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金函【2022】158号),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发起设立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主题母基金(简称“母基金”),并拟设立若干子基金。经公开遴选,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谷资本”)为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主题母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工作安排,母基金开展相关子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化遴选工作,现将子基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二)设立方式

母基金出资子基金采取认缴制,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根据子基金投资项目进度,按约定比例出资。子基金投资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出资。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社会化机构、地方平台公司等机构牵头设立子基金,引导险资、银行资本、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社会化资本参与出资。

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5%,条件特别优秀的,比例可放宽到30%。安徽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原则上不得高于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

(三)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子基金出资人协商一致,可延长2年(不得超出母基金存续期)。

(四)组织形式

子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五)注册地

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安徽省内。

二、遴选资质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正式签订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申报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申报机构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申报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三)管理机构、高管及管理团队成员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均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本次遴选所有材料涉及的管理团队均指管理机构为所申报基金配置的专属管理团队;

(四)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申报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

(五)申报机构中选后需对所管理基金出资入股,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具体出资金额与比例需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中明确。

(六)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基协登记口径为准)只允许申报一家。

三、管理费及业绩奖励

(一)管理费

根据市场情况及行业惯例,由母基金管理机构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管理费计提标准,原则上子基金投资期管理费计提基数不超过该基金实缴金额,退出期管理费计提基数不超过该基金已投未退出金额。投资期管理费率原则上不超过2%,退出期管理费费率为投资期管理费费率的50%。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二)业绩奖励

子基金管理机构超额业绩奖励按照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5%(年单利)进行计提,超额收益的20%奖励给子基金管理机构。

四、投资限制

(一)投资阶段

主要投资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

(二)投资领域

主要投资于智能家电(居)产业链相关行业,包括不限于智能家电、智能家居以及智慧家庭相关上下游,以及智能语音及视觉识别等AI技术、物联网及云计算服务、智能家居芯片及传感器等元器件、通讯模块及智能控制器等中间体、全屋智能服务等产业链及智能家电、智能家庭安防、智能家庭娱乐、智能连接控制、智能光感、智能家庭能源管理等产品。投资智能家电(居)产业链相关行业金额不低于子基金投资额的70%,具体在子基金协议中约定。

(三)投资禁止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重组为目的,或参与定向增发募投用于省内投资项目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投资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新增产能项目,投资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四)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穿透计算出资额的1.2倍。

为进一步强化基金招商的“双招双引”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对以下情形可将子基金投资我省以外被投企业的投资额计算为子基金投资于我省企业的投资额,具体包括:

1.在子基金存续期内,安徽省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省内(5年内迁出的除外),或被安徽省注册企业收购(仅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

2.被投资企业注册在安徽省外,通过对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落户安徽省内,或在安徽省内成立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子基金投资安徽省外被投企业投资额的;

3.基金管理公司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管理公司在管的不属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内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安徽省内注册企业或投资安徽省外注册企业且符合前述情形的。

(五)返投实施细则

1.在子基金合伙协议中落实返投要求;

2.根据子基金累计到位资金、剩余投资期限等情况,母基金制定子基金每年应完成的返投任务基数。子基金每年完成的返投金额应不低于该基数的80%,投资期最后一年应当完成所有剩余返投任务。

五、管理与考核

(一)创谷资本可采取委派董事、监事、投委会委员、观察员等形式对子基金进行管理,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开展投后管理等事务,但不参与子基金日常经营管理;

(二)创谷资本有权对子基金拟投资决策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相关文件及子基金协议进行合规审查,并就上述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创谷资本按照年度对子基金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六、收益分配及让利机制

(一)收益分配

子基金原则上即退即分,收益分配按照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子基金投资收益先按照子基金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

(二)让利机制

母基金对子基金让利:子基金到期清算时,在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且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资金超过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出资返投比例、满足门槛收益率的基础上,可由母基金以其取得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让利按照一定比例向子基金进行让渡。

七、母基金退出

可采取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相关情形有:

(一)约定退出

子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母基金可按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中的约定方式退出。子基金为其他组建形式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约定执行。

(二)提前退出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母基金可选择提前退出:

1.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签署后超过6个月,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或增资手续的;

2.出资拨付子基金账户6个月以上,参股子基金未开展投资的(以交割为准);

3.子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政策导向的;

4.子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未经相关基金权利机构审议通过的,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该基金的关键人士发生变化;

5.发现其他危害基金安全或违背政策目标等事前约定退出情形的;

6.子基金管理机构、其他出资人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

7.未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投资;

8.其他不符合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情形的。

八、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告。

(二)资格初审

创谷资本对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

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申报机构,应安排为本基金配备的专属管理团队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答辩及沟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机构应准备PPT陈述,陈述顺序按照当天现场抽签次序。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专家根据申报机构申报材料及现场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创谷资本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候选管理机构进入尽职调查环节。

(四)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和穿透核查,若尽职调查或穿透核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提供虚假、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或存在违反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有关规定等情况,创谷资本有权取消候选管理机构资格。

(五)公示和决策

对尽调合格的候选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创谷资本按照母基金决策程序审议确定候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能否成功设立,以母基金最终投资决策结果为准;子基金未通过母基金投资决策导致其未能成功设立的,母基金及创谷资本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中选通知

子基金通过母基金投资决策后,向中选基金管理机构发送中选通知书。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应完成子基金的工商登记。若未能按时完成,则创谷资本有权取消其管理资格。

九、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及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00-2023年3月20日17:00(以收到申报材料为准)。申报机构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申报材料密封后递交(邮寄或现场)至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C5栋。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照《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格式)》(附件2)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正本1份、副本8份;电子材料1份(以U盘存储一并提交,文件名:“申报子基金名称”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名称;申报材料密封袋正面注明“申报子基金名称”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名称)。

1.申报材料应对本公告中关于子基金基本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等实质内容逐一响应。不得改变《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格式)》相关附表及参考模板的整体架构;

2.纸质材料应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装订成册(须左侧胶装),加盖骑缝章,封面由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

3.电子材料应包含正本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文档(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如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递交申报资料,则申报无效。

十、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母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

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创谷资本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3.创谷资本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戴文婷,联系电话:15077916868,电子邮箱:daiwt innovalcapital.cn

本公告未尽事宜或本公告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及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及相关规定为准。母基金参与出资国家大基金或与国家大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按照国家大基金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评分指标

2.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格式)

附件1

安徽省智能家电(居)产业母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评分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定义 评分标准
团队情况

(10分)

管理团队配置情况 管理机构为所申报基金配置的管理团队人员专业性、核心优势、分工情况、精力分配情况、成员之间合作经历以及常驻安徽人员情况等 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0-4分 10
管理基金规模

(10分)

管理基金规模 管理团队累计管理的股权类私募基金的实缴规模 管理基金规模<申报基金规模2倍的,得2分;申报基金规模2倍≤管理基金规模<申报基金规模3倍的,得6分;管理基金规模≥申报基金规模3倍的,得10分。 10
投资业绩

(20分)

管理团队在智能家电(居)领域成功投资情况 管理团队在智能家电(居)领域成功投资案例数量。成功投资案例包括:(1)被投企业通过首发或并购上市;(2)通过转让等方式退出被投企业。

以上均要求投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回报倍数不低于1.5倍。

回报倍数=(收回现金+未出售股票市值)/投资本金

注:股票市值按照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收盘价平均值计算

成功投资案例每个得2分,得满10分为止 10
已退出或处于退出期基金资金回流情况 基金资金回流比率=基金累计向出资人分配金额/出资人累计实缴金额,按照管理团队累计管理的已退出或处于退出期基金计算

注:申报时,此项指标列示基金,应当与“管理基金规模”指标列示的基金中处于“已退出或退出期”基金保持一致

基金资金回流比率排名得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分,以此类推,得0分为止;并列名次得分相同 10
运营机制(5分) 内控体系情况 评估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制、项目投资管理机制、投后管理机制、项目退出管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是否健全且科学合理 内控体系健全且科学合理的,得5分;有部分缺失或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4分;缺失较多且不尽科学合理的,得0-2分。 5
合作准备

(25分)

母基金出资撬动情况 母基金在子基金的出资比例 母基金在子基金的出资比例>25%的,不得分。出资比例=25%的,得6分;出资比例≤10%的,得10分,中间部分线性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10
基金已落实出资情况 管理机构募资准备情况,募资承诺率=承诺函认缴出资额/(基金总规模-母基金出资额) 出具承诺函的募资承诺率<60%不得分。出具承诺函的募资承诺率=60%得1分;出具承诺函的募资承诺率=100%得5分;中间部分线性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5
产业方资本撬动情况 管理机构募集产业方资本。产业方出资比例=产业方承诺认缴出资额/基金总规模 产业方出资比例<20%的不得分。产业方出资比例=20%的得6分,产业方出资比例≥50%的得10分;中间部分线性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10
投资策略

(30分)

 

基金项目储备情况 管理机构为基金开展投资准备的储备项目数量、拟投金额和可落地性情况 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0-4分 10
组建方案及投资策略 管理机构申报基金组建方案是否完善、投资策略是否科学合理 优秀的,得15-20分;良好的,得10-14分;一般的,得0-9分 20
合计 100
加分项 指标定义 评分标准
承接国家大基金 子基金中有国家大基金出资 子基金在安徽省内注册且有国家大基金出资 5
合计 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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