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亳州市通信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升通信业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速扩容,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面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推动通信运营企业持续扩容骨干传输网络,增强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提升公众用户端到端网络访问体验,重点优化政务服务区、商圈、车站、旅游景点等人流量大的场所网络覆盖,有效提升宽带用户下载速率,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高速、安全、泛在的网络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各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
(二)加快千兆光网建设。有序推进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部署,分批次开展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分区域、分场景持续深化光纤网络覆盖。深化城市地区网络覆盖,积极向乡镇和农村地区延伸。(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各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
(三)深入推进农村网络升级。加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光纤优化覆盖,逐步推动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推进5G网络向乡村延伸,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各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
(四)大力开展创新应用。鼓励通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和行业单位合作创新,聚焦信息消费新需求、新期待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双千兆”网络应用。面向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推动“双千兆”网络与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着力通过互联网手段助力提升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
二、强化支持,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一)加快推进5G建设。按照省5G工作部署,加快推动5G基站建设,优化5G网络覆盖,加快5G网络向乡村延伸。到2023年底,实现5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城市区域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各通信运营商、市铁塔公司)
(二)加大5G基站转改直力度。严格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皖发改〔2021〕425号)要求,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加快进行改造。简化5G基站供电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为5G网络建设提供便利。继续加强对转供电价格违法问题的监督查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
(三)加快疑难站址协调解决。全面梳理5G建设疑难站址,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加强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解决进度,确保疑难站址问题解决率达100%。(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市铁塔公司)
(四)持续推进公共资源开放。持续推进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及其附属资源,以及城市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绿地、各类杆塔资源等公共设施向5G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无偿开放,提供通行便利。督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不得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发展中心等市直相关单位,市铁塔公司)
三、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光纤到户
(一)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光纤到户。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工程须采用光纤到户的方式进行建设。在规划前期,将建筑物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文件,预留合理的建设场地,随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二)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5G设施“四同步”。推进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包括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完成移动通信覆盖所需信号源及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与建筑物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通信运营商在验收合格后完成信号源设备开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各通信运营商)
(三)严格落实验收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与验收标准,推进建筑物配建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施工、验收,设立专窗,及时报批验收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
(四)加大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力度。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改造。按照国家标准设计,持续推进老旧小区通信设施设备改造,将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及架空改造费用统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概算,加强飞线、废线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多措并举,加大电信设施建设保护力度
(一)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等法律法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野蛮施工破坏通信设施的行为,依法保护电信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二)落实迁改补偿。严格落实《亳州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对因市政建设、公路施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迁改通信设施的,依法依规编制迁改工程预算,并按审核结果落实补偿。(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结合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公开曝光盗窃、破坏、野蛮施工、强行拆除通信设施等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