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

申报通知 (6943) 发布于:2022-08-02 更新于:2023-11-06 来自: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

有关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工规函〔2022〕530号,详见附件),现就2022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组织各示范基地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专题报道”(网址:http://sfjd.mii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填报说明,明晰填报要求。

2.请督促各示范基地于8月24日前通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用户端”(网址为http://xxcyqiye.miit.gov.cn),在线填报加盖示范基地管理机构公章的《汇总表》、2021年发展情况总结等材料。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处,余硕硕、谭俊;电话:0551-62871085。

附件:《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工规函〔2022〕530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9日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