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5365) 发布于:2022-07-29 更新于:2022-07-29 来自: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报

各市经信局、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经信局会同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各市经信局会同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于8月19日前将地方推荐文件、推荐表(《通知》附件3)和企业、园区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等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三)复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园区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被命名为2022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并授牌。节水标杆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推荐。对获得安徽省节水标杆的企业、园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联合推荐参加水效领跑者遴选。

二、加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

各市经信局、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积极鼓励、引导本地区企业、园区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加强对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注意事项

有关附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罗国平,0551-62871743;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谢继良,0551-62128516;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陈梦吟,0551-62601839;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张明天,0551-6335610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