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6996) 发布于:2022-07-25 更新于:2022-07-25 来自: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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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黄山召开。会议对日前出台的《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悉,2021年7月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宿州、芜湖、黟县等地试点建立“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改进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模式基本建立,初步实现监管职责明、企业底数清、信用画像准、处置流程畅;到2023年底,基层监管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无盲区”,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网格化监管相互融合的监管新模式高效运行。

《实施意见》明确推进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加强“照后”核查,强化“证照联动”监管,建立“双随机+网格化”工作机制,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和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同时,推进市场监管协同共治,完善面向公众的数据服务,推行“一企一码”模式,实现“一键扫码、一码知信”,引导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的治理,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快构建形成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社会广泛参与共治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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