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三角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发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申报通知 (7577) 发布于:2021-10-13 更新于:2021-10-13 来自:合肥市人社局
项目申报

各市、省直管县人社局,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3号)精神,经审核批准,合肥市长三角社会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发展高级研修班定于2021年10月25日-28日在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与启示;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的体系创新与能力建设;

(三)中国之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

(四)乡村振兴战略;

(五)乡村振兴的江苏实践。

二、研修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5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10月2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332972671@qq.com。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研修班定于2021年10月25日至28日,10月25日下午14:00在滨湖新区合肥要素市场C区(南京路2588号)集中报到。

(二)研修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大道163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培训班学员报到时,须主动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

(二)学员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参加培训班。

(三)所有人员在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若出现发热或从风险地区返回的,不允许参加培训。

(五)学员在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科学防控;确保培训安全有序进行。

(六)如因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培训班延期举办。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主办单位颁发《南京大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报到时请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承办单位 :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婉婷

电话:(0551)62630462

邮箱:332972671@qq.com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人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人数 单位 人数
新站区 3 包河区 3
高新区 3 巢湖市 3
经开区 3 庐江县 3
庐阳区 3 肥东县 3
瑶海区 3 肥西县 3
蜀山区 3 长丰县 3
巢湖经开区 3 市直部门 11
合计 50

附件2:高级研修班报名人员汇总表.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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