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13号)、《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发改贸服〔2022〕36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做好防疫工作”条款申报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条款
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对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达到5万元的,按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对象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时间和方法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5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单位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详细阅读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2份,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防护用品包括测温设备、医用口罩、消毒剂(84、酒精)、洗手液、橡胶手套、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面罩、头套、鞋套等;
2.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的相关防护用品;
3.购买防护用品总金额超过5万元(包含)。
(二)申报材料
1.支持做好防疫工作政策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疫情防护用品的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不含税,时间应在政策有效期内)、用品清单等;
4.企业购置防疫用品内部审批材料;
5.防疫用品出入库记录;
6.批零住餐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电话
批发零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63538375
住宿餐饮: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管理处63538361
五、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发布通知、工作群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政策,确保辖区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严密组织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
(三)严格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完整性、初步符合性核实,同步查询申报企业征信情况(须逐个企业查询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有无不良征信记录并截图留存,电子档报市商务局),相关材料按要求汇总整理后于2022年7月22日前提交市商务局相关处室。
附件:
1.合肥市支持做好防疫工作政策申请表
2.批零住餐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