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芜政〔2022〕46号)发布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存量土地全域治理工作,省委书记郑栅洁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今后五年要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施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三年计划,开展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万亩以上。
2022年4月19日,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2024年)》(皖政〔2022〕54号),对全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的实施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了部署安排。依据《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要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土地资源保障从增量扩张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的转变,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确定全市2022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万亩,2022-2024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8万亩的攻坚目标,通过三年攻坚,全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将明显提高,亩均效益与沪苏浙差距将逐步缩小,经济发展质量将显著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2年2月份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方案》的起草工作,经局内部多次研究讨论,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经多轮修改完善,编制形成《方案》初稿。
(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于2022年3月24日启动审查工作,并书面征求《方案》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2022年4月8日,市司法局出具审查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2022年5月23日,《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9日经第41次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6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四、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攻坚,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15%,年均下降率达到5.0%;全市批而未供每年处置率不低于25%,闲置土地每年处置率不低于20%;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达到1.0,其中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达到1.2;2023年起,除特殊工业用地外,全市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出总体要求和攻坚目标。《方案》指出,2022年全市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000亩;处置闲置土地2000亩;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5000亩。到2024年底,全市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2.8万亩,控制自然资源部动态监管系统中“批而未供”土地规模不超过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5000亩以上;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1.5万亩。自2022年起,控制上年度应开工本年度未开工建设用地比例低于30%。
(二)确定重点任务。《方案》确定了5项重点任务,一是调查建库专项行动。2022年,在全面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建立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据库和工业低效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二是批而未供土地分类处置行动。针对不同类型,通过推行“以地招商”、补办供地手续、据实核销批文等途径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三是闲置土地对账销号行动。区分政府和企业原因,采取不同措施对闲置土地进行对账销号。四是工业低效土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成因复杂、处置难度大的工业低效土地,提出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助力“提质增效”、鼓励“退散进集”等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五是涉法涉诉土地府院联动处置行动。加强府院联动,建立涉法涉诉土地府院联动协调机制。
(三)明确实施步骤。2022年从5月上旬开始,具体分为准备阶段、处置阶段、总结阶段三个步骤实施,2023年、2024年参照2022年执行。
(四)提出工作要求。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处置措施、激励担当作为、严肃督查考核5个方面对攻坚行动提出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创新举措
(一)高位推进,严密组织。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芜湖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市级层面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下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业低效土地、涉法涉诉项目3个工作组,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夯实基础,细化目标。部署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调查建库工作,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摸清“底数”和衔接“增存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基础上,将批而未供土地年处置率由省政府确定的15%提高到25%,闲置土地年处置率由省政府确定15%提高到20%,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三年4.8万亩的总攻坚任务,以及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各项存量建设用地年度处置任务。
(三)突出重点,精准规划。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以2021年12月31日为调查时点,重点聚焦全市各开发园区内工业用地,开展工业低效用地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形成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工业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府院联动,协同推进。针对我市涉法涉诉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较多的特点,创造性地实施涉法涉诉土地府院联动处置行动,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涉法涉诉项目工作组,专门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司法拍卖平台拓展、司法查封案件处置、强制执行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清理处置攻坚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清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清理处置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处置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统筹推进。
(三)激励担当作为,鼓励干部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按规定予以容错免责。
(四)严肃督查考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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