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2022年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
(材料汇编)
2022年高成长企业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需同时满足)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入名单。
2.符合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二、培育对象
构建纵向“雏鹰-瞪羚培育-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平台型龙头企业"为梯队、横向“爆品、深科技、双五"为特色,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生态体系。
1.雏鹰企业申报条件
维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 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瞪羚培育企业申报条件
(1)2019年营收处于500万元及以下,2021年 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9年营收处于500- 1000万元区间,202 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成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时于20%或2021年营收网比增长大于峥于25%,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9年营收处于1000 5000万元区间, 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特于15%或2021年营收网比增长大于峥于2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啊下降。
3.限羚企业申报条件
(1)经济指标
①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脱)复合增长大于等于20%,2021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
②2019年营收处于5000万- 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9年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
⑥2019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5.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6.平台型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1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2021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备注:“独角兽(潜在)” 培育企业入库条件: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目尚末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元。
7、 “双五” 企业基本遴选条件
“双五”企业是营收收入5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企业。
2022年“爆品”企业遴选标准
“爆品”企业遴选采用“基本条件+指标体系+承诺目标"的三级标准。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从高成长、高价值、新技术、新模式、大市场五大维度构建一套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召开专家评审会打分遴选。邀请多位高校院所、政府部门、金融投资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等多领域的专家,采取企业答辩、专家质询、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逐一考察评估,每位专家对企业开展独立打分,平均得分值作为企业的最后得分,取排名靠前的方可纳入“爆品”企业培育计划。
一、基本条件
(1 )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
(2)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餐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二、指标条件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用于专家评审。
三、承诺目标
承诺目标是“爆品"企业必须承诺自培育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2)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规模,且市值或估值超10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四、“爆品”培育企业入库条件
“爆品”培育企业入库需要满足以下5个基本条件。
1.处在新宾道或前沿科技领域。
(1)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民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2.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
(2)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技术创新能力较为突出。
(1)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并拥有核心研发团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
(2)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拥有与主要产品有关的3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技术在全国甚至全球均具有先进性,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管理规范,具有爆发式发展潜力。
(1)企业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改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最。
(2)企业成长性良好,具备爆发式发展潜力。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超过15%或者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
5.未来经济指标完成达标。
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的企业或者未来第三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规模。
2022年“深科技”企业遴选标准
为规范深科技企业评价活动,引导深科技企业培育工作健康发展,深科技企业遭选与评价工作持续深化,深科技企业遇选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深科技企业遗选与评价过程中,将首先依据基本遗选条件对申报企业开展简选工作,符合要求的企业进入评价评估环节,评价环节将依据深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定量客观评价,形成深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数据库,以支撑关键核心技术企业与前沿科技和领覆性技术企业两个专项工作的重点优质企业简选,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深科技”企业的发掘培育.
一、基本遴选条件
1.技术方向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要。
企业技术为“十四五”科技前沿领域攻关、Gartner (2020年十大战略技术體势》、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的《面向未来的100项重大创新突破》等前沿技术预浏领城,或为聚焦省市科技发展重点需求,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亟待解决的产业发展关健核心技术难险,科技日报社发布的35项卡脖子技术清单、美国拟实施14类出口竹制技术清单等关健核心技术领域。
2.技术水平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研发团队和持续稳定的高研发投入。
(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任意两条团可)。
(1)企业拥有相关技术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2)技术水平全国领先,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
(3)获得科技进步奖(国家、省邮级三等奖以上)或承接过政府重大科研专项的企业。
(4)拥有科学家或相关领域专家深度容与创业,核心研发团队在专业领城内理论知识丰富,技术水平高。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低于10%或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3、经营管理良好。
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改执法监管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
深科技企业需要同时满足条件1.2. 3。
二、深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1.评价形式
“深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从企业的专利数量、创始团队、荣誉奖项、研发投入等多个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2.评价内容
结合合肥高新区“深科技”企业基本特征,构建企业创新能力定量评分指标体系。
3.评价结果
依据企业创新能力定量评分指标体系,对通过基本遗选条件的“深科技”企业进行创新能力定量评价,形成深科技企业数据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形成深科技企业创新能力30强榜单。
三、成果运用
接轨世界科技前沿,瞄准国家长远发展,以“深科技”为集成品牌,挖掘培育具有高技术壁垒、高要素投入,高社会价值和深远影响的优质科技企业,建立深科技企业库,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未来产业培育两大方向目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企业培育、前沿科技企业和颠覆性技术企业培育两个专项工作。
1、关键核心技术企业培育
——指“卡脖子”(进口替代)技术项目、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及其他项目。
2.前沿科技和频覆性技术企业培育
其中:——前沿科技是指高技术领域中具有前脆性、先导性和探索性的重大技术,是未来高技术更新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高技术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参考国家“十四五”规划科技前沿攻关领域、Gartner (2021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
——颠覆性技术,属于典型的“破坏性创造",往往源于新科学原理的重大发现,或者由跨学科、跨领域技术融合创新产生,这类技术的重大突破和转化应用,能够健生新产业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引发产品制造模式、产业组织模式、商业运行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并有望重塑行业或产业竞争格局。( 参考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的《面向未来的1 00项重大创新》。
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支持政策
一、鼓励高成长企业发展
1、高成长企业发展奖励
对当年实际微纳税收超300万元,且对区贡献增长30%以上的瞪羚企业,按对区贡献增量超过30%部分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2、发挥平台型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对平台型龙头企业孵化或引进的企业,并首次入选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按每家30万元给子平台型龙头企业管理团队-次性奖励;孵化或引进的企业首次入选雅鹰企业或瞪羚培育企业,按每孵化5家给子平台型龙头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30万元奖励,单个管理团队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3、 “双五企业”奖励。
对首次认定“双五”区内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3年认定再給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的50%奖励给团队。
二、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1、高成长、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对首次认定的区级高企(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或当年认定的雏鹰企业,且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敬大于10万元),按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前)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该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当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高成长企业研发上台阶补贴。对当年评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其中:
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1 5%给予补贴;
1000万元-5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8%给子补贴;
5000万元及以上,按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部分的5%给予补贴。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日的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所获国家拔款额的10%给予配套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集成电路企业参照执行,上市公司不享受本项补贴。
三、高成长企业融资奖励
1.维度企业、担羚及照羚培育企业用融资奖励。
对当年已完成专业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雏有企业、险羚培育企业、联羚企业,对于当年融资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融资额的1%进行配套奖励,当年资额起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融资额的05%进行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独角兽、潜在独角善企业融资奖励。
鼓励培育企业获得行业龙头企业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投资。对于当年评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获得投资(最后一轮融资在1亿元及以上)后估值达10亿元,且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于当年评定为独角兽企业,获得投资(最后一轮融资在1亿美元及以上)后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且实际到位商金不少于5000万美元的培育企业,输子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补贴资金不重复兑现,获得投资不含国有性投资。本条与上市公司月器资奖动”。同一企业不重复事受。
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
1.建立科技金融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一步鼓励合作银行加入“4321"银改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对通过“创新贷”。“科技信用贷"、“潜行者孵化贷”、“深科技成长贷"等财改金融产品进行融资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利率按不高于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0基点(BP)↓本息结完后,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给子补贴,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或不超过3次,该项奖励实行总量控制,每个金融产品当年补贴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上述财政金融产品中,对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区民担保机构,按担保额的0.5%给子区民担保机构补贴,单个担保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2.高成长企业贷款站息
对高成长企业专项金融产品“瞪冷贷"、“牲商贷",贷款融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且贷款利率按不高于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浮150基点(BP)的贷款合同,按企业贷款利息的40%给予补贴,该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单个金融产品当年补贴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五、生产办公用房购房补贴
高成长企业购房补贴。
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或实际缴纳税收超过2000万元),盈利能力较强、建设资金有保障的高成长企业,优先满足购房需求。对于购置的研发或生产用房(由高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参、控股投资开发)的高成长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根据双向约束原则,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对于科大赋权重点试点项目,报管委会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标准。
备注:一般对企业当年奖励额度原则上以其对区贡献总额为限。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对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加大支持力度,对项目各项考核指标原则上不包括关联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