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

政策汇编 (7544) 发布于:2009-11-06 更新于: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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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圈包括合肥、淮南、六安、巢湖四市及桐城市等周边地区。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培育安徽核心增长极,对于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提出如下意见。

1、编制经济圈建设重点规划。以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抓紧编制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生态保护、旅游发展等重点规划,引领和推动经济圈建设,实现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互动发展、协同推进。各市要加快编制和修订完善各自的重点规划,实现规划对接、协调发展。

2、加快构建快速交通网络。加快合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快速客运专线建设和改造。规划建设合肥与周边地区的客运城际轨道交通线。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输送通道阜阳—六安—庐江—铜陵铁路线建设。将省道105合肥至巢湖段改造升级为一级公路;做好国道206合肥至桐城段升级改造和国道312合肥至六安段路面改造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环巢湖公路建设,尽快形成合肥—忠庙—巢湖的滨湖旅游景观大道;规划建设淮南—水家湖—合肥公路。规范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收费站点设置,逐步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逐步实现交通运输单证、票证和收费卡等标准化、统一化。探索建立普通公路投资建设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进合肥新桥机场及配套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各市及周边县区到新桥机场的快速连接线。加快和县郑蒲港、合肥港、巢湖新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合裕航道等内河航道的升级改造,提升合肥—巢湖—长江航道等级。

3、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各市自身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在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家用电器、煤电及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公共安全、量子通信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若干个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逐步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产业体系。支持合淮工业走廊建设;支持合肥和六安共同规划建设合肥新桥机场空港产业园;积极推进合巢、合六工业集中区建设,支持淮南、六安、巢湖三市经济开发区与合肥国家级开发区合作共建。对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支持合肥与周边地区共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市场体系。支持合肥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区,在沿江、交通干线以及规模较大的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加快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推动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建立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促进旅游与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培育全国知名会展品牌,完善高速公路通往4A以上景区连接线,加快实现旅游一卡通和直通车,共同打造以合肥为中心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依托合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品牌,打造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和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地。加强报业、出版、发行、印务、影视、动漫、体育等文化资源整合,支持区域性文化集团公司加快发展,促进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文化产业集群。

4、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推进引江济巢工程建设,加强淮河行蓄滞洪生态区治理,加强淮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巢湖流域统一管理体制探索,适时组建巢湖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巢湖污染治理、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统筹配置大别山优质水源,加快建设区域性供水工程,提高城市生活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实施淠史杭、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治污项目。加强区域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化面源污染控制和点源治理,建立经济圈生态补偿机制。

5、打造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编制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支持合肥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鼓励驻肥金融机构在经济圈内其他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合肥区域性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建设步伐,提升金融服务功能。支持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合肥要素交易市场建设为龙头,推进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证券保险服务、房地产交易等市场整合重组,加快形成立足经济圈、面向全省、服务全国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型要素大市场。加快推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探索建立区域性担保体系和保险市场体系,促进担保公司跨区域合作。加快建设社会征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金融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实行同价。探索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及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

6、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支持用地严重不足的开发区适当扩区建设或调整规划。探索建立经济圈涉地指标交易平台和储备制度。在确保经济圈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流量指标实行有偿调剂。对跨地区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在省用地指标中予以单列。将长丰县、凤台县、无为县、桐城市和金安区列为全省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支持在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民宅基地管理和用益物权保障、城乡统一用地市场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7、推进科教信息资源合作共享。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依托合肥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扩大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品牌效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共享。鼓励在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与周边地区开展联合办学、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科教实验基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扶持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发展,努力将合肥打造成全国有影响的职业教育基地。

8、建立统一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工商登记、食品药品检验、消防安全等领域互通互认。加强劳动力供需和培训合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体化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实现同城结算、商业票据集中交易。推进信息平台一体化,实现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建设大型专业市场,优化现代商业连锁经营政策环境,加快形成统一的流通市场体系。

9、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合肥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经济圈内各市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合肥经济圈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由省发改委和合肥市承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由经济圈内各市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商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共建合作项目。加大经济圈整体宣传推介力度,扩展现有经济文化活动的外延和内涵,在文化、旅游、会展、科教等领域打造一批冠以“合肥经济圈”的标志性项目。建立合肥经济圈门户网站。推进经济圈整体对外招商,统一宣传策划,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发布招商信息,促进有序竞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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