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优势企业申报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
(二)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选择申报示范企业的现优势企业,视为同时参加优势企业复核。
(三)复核范围
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
二、申报方式
通过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企业入口完成线上申报,暂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复核程序
(一)企业在管理系统注册:申报、复核企业应于6月15日24:00前完成在线注册信息填报。
(二)注册信息审核:省局将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通过管理系统获取在线测评二维码码和密钥。
(三)企业可根据《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ISO56005/56002)测评系统(1.0)》开展相关数据统计、材料整理等工作,进行预填,做好测评准备;
(四)企业在线测评:企业通过手机扫描测评二维码,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测评系统《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ISO56005/56002)测评系统(1.0)》小程序,输入密钥,在线完成测评(手机端和PC端均可)。测评可多次反复进行,系统关闭前最后一次测评成绩计为最终成绩。测评系统将于6月30日24:00关闭。
请企业在测评系统中如实填写测评问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多种方式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五)测评结果公布:由国家局统计测评结果,公布优势企业合格线和示范企业合格线;
(六)材料上报: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且通过示范企业合格线的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要点》(待公布),上传相关文字及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优势企业、复核优势(示范)企业无需上传文字及证明材料。
三、推荐、审核程序
(一)申报推荐
省局将对通过测评的申报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评审,综合测评和评审情况,按照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复核上报
省局将对通过测评的复核企业进行初核,初步确定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名单,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四、审核认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省局报送的申报企业评审情况和推荐名单,以及初步确定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认定。
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五、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复核工作所有企业均需重新注册账号,须确保填报邮箱正常使用,后续所有流程相关信息将通过邮箱通知企业,不一定通过电话通知。
联系人:张秋雨;联系电话:65327023。
附件:附件1: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优势示范企业申报复核填报说明。pdf
??????附件3: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ISO56005-56002)测评系统(1.0)。docx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