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法定程序。承办处室在提请局领导集体审议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承办处室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
三、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局机关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市经信局2022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 |
决策程序 |
承办处室 |
1 |
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医药产业处 |
2 |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计划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
3 |
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 工业互联网处 | |
4 |
合肥市支持光伏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 电子信息处 | |
5 |
合肥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名城创建若干政策 | 软件服务业处 | |
6 |
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 装备产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