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方案》,根据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表)的通知》(〔2022〕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项目化带动一体化,着力激发有效投资、带动有效需求,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和平衡性,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支撑,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做出安徽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组织实施项目59个,总投资2225.74亿元。“十四五”新开工项目44个,实现主体工程完工项目51个,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能源、环境、人工智能研究院和大科学装置集中区,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大力推进科创产业融合发展。
(二)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组织实施项目205个,总投资15399.58亿元。“十四五”新开工项目138个,实现主体工程完工项目131个,推进昌景黄高铁、沿江高铁、宁马城际、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G50宣广高速公路改扩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桐城抽水蓄能电站、长三角煤炭储备基地、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引江济淮二期、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长三角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优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提高能源安全供应和互济互保能力,完善水利发展布局,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共建数字长三角。
(三)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组织实施项目67个,总投资761.92亿元。“十四五”新开工项目48个,实现主体工程完工项目58个,推进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引江济淮生态廊道、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巢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骆岗中央公园、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城市水环境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四)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组织实施项目64个,总投资808.16亿元。“十四五”新开工项目50个,实现主体工程完工项目56个,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金寨县“两源两地”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长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安徽中心、长三角生态绿色康养基地等项目建设,积极引入沪苏浙优质教育医疗文旅资源,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五)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项目231个,总投资7527.28亿元。“十四五”新开工项目188个,实现主体工程完工项目189个,推进“6+2+N”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板块建设,实施一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项目,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三、工作举措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分级建立省、市、县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国家重大项目库安徽项目清单,逐一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期限、建设目标、项目单位、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省直联系服务单位,编制年度项目推进计划,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项目工作台账,形成竣工投产一批、建设实施一批、实现开工一批、谋划招引一批的滚动推进、动态调整格局。
(七)开展重大项目“挂图作战”。对接运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挂图作战”调度协调推进系统,实现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运行各阶段信息化可视化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项目信息,定期调度实施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全过程做好跟踪服务。
(八)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政策机遇,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进度和服务效能,通过完善领导联系服务、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召开重点项目协调例会等,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推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见效。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严格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顺利实施并发挥投资效益。
(九)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各类社会投资,推进REITs试点等投融资新模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创新方式做好用能、环评等政策服务指导,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用地保障年度计划指标和追加指标、获得国家能耗指标单列支持、纳入国家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十)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聚焦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有利于强基础、补短板、促转型、增动能的重大项目。发挥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作用,完善省市联动,大力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十大新兴产业龙头等高质量企业和项目。对我省已入库的平台打捆类项目,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持续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待国家中期评估时争取更多项目纳入。
(十一)细化责任落实。省长三角办牵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国家开展重大项目“挂图作战”,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适时开展评估评价,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引导各方积极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省有关单位负责归口服务和业务指导,落实好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任务,按职责协调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并做好要素服务保障。项目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严格履行各类前期手续,执行年度项目推进计划,定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加强常态化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重大问题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