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验收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6041) 发布于:2022-05-27 更新于:2022-05-27 来自: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保障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实施效果,现开展2021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申报2021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并经市经信局委托的智能制造专业机构服务的企业。

二、验收方式

1.本次验收工作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登录合肥市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gongfuhf.cn/#/home)“政策大厅-项目验收”模块提交验收申请。系统网上申请功能开放时间为5月30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7日20时,县区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9日20时。主要流程为:企业申请—县区初审—专家评审—结果发布。

2.请项目单位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在系统内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完成自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项目建设任务书;

(3)科研成果证明文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4)资金落实证明文件(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5)项目建设期内工厂或车间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及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6)2020年度审计报告;

(7)其他荣誉资质证明材料;

(8)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三、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申请验收,并按照要求审核上报。

联系人: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 陈倚天,电话:63538578;系统技术服务 于工,电话:63812263、1500560895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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