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建立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 号)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县(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三、申报程序
芜湖市内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限额。
(一)创新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备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人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后,拟定本地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形成《汇总表》,连同《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于2022年5月26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审查。市局于2022年5月30日前统一报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市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审核后,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