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坚持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把更多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原则
1.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发,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
2.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
3.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场阅卷。
4.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二、支持领域与对象
1.支持领域。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种质资源等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聚焦类脑智能、高温超导储能、超高温磁场共振成像、精准医疗、大基因、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先导产业的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
2.支持对象。发榜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揭榜方原则上为科研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揭榜方和发榜方没有关联关系。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立项过程与服务
1.申报审查。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单位为发榜方,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原则上与单位主营业务紧密相关(量子技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除外),明确产业领域、技术领域,以及技术指标和交付成果等。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揭榜入库。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发榜,由科研单位、国家高企揭榜,成功揭榜的项目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3.评审推荐。对入库项目组织技术、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分值各占50%,提出拟支持项目,由小领域专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完善项目考核指标。
4.审定立项。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部门参加,对评审结果进行把关,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市科技局下达立项计划。对建议支持的项目,确定一名小领域技术专家、一名用户专家和一名投资专家,跟踪项目实施全过程。
5.资金拨付。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发榜方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期3年,医药领域等个别项目实施期可为5年。立项拨付首笔款项,拨付资金额度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0%;完成工程样机或相当阶段(由小领域专家出具审查意见),拨付资金累计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资金的8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80%;项目验收合格拨付剩余资金。
6.绩效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加强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管理,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四、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小领域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评价指标
指标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技术水平
(分值40分)(对比国际主要产品及技术参数指标) |
高: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国际首创或国际领先(35-40分) |
较高:实现进口替代,且解决关键“卡脖子”问题(25—34分) | |
中:实现进口替代,非“卡脖子”问题(10—24分) | |
低:常规技术(0—9分) | |
成果形式
(分值20分) |
有独立成套(件)的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15—20分) |
关键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动植物新品种、新药等(0—14分) | |
市场前景
(分值20分) |
高:有重大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巨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非常广阔。(15—20分) |
中:有较强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较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较为广阔。(10—14分) | |
低:有一定产业化价值,在部分产业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0—9分) | |
企业配套能力(分值20分) | 高:企业经营状况优异,研发投入资金充裕,高度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5—20分) |
中: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大研发投入资金,较好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0—14分) | |
低: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有一定研发投入资金,与项目研发工作有一定匹配度(0—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