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金融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汇编 (7190) 发布于:2022-05-20 更新于:2022-05-21 来自:安徽地方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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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融助企经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金融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关于金融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帮助我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进一步彰显金融机构担当贡献,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金融助企纾困发展提出以下指施,请遵照执行。

一、做好受困市场主体金融服务

1. 加大信货资金支持。做大做优“科融通”“科创贷”、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购置贷款、设备购置贷、“活体贷”等产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应贷尽贷”。推广商圈贷,为商户提供无抵押流动资金贷款,2022 年底前实现全省核心商业区(街)商圈贷全覆盖。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广“信易贷” 模式,确保2022年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税融通”贷款累计投放400亿元以上。(安徽银保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银行机构要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增加首贷、信用贷款、续贷,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3000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s个百分点。(安徽银保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设立服务业专项贷款,建立备选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贷款纳入新型政银担体系给予风险分担,免除抵质押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2. 缓解企业续贷难题。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政策落实,主动跟进企业融资需求, 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用款需求。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不官目限贷、抽贷、断贷,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后还款期限等形式,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 2022年全年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2000亿元。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扩大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敞服务覆盖面,2022年全省中期流动贷款同比增长50%。 (安徽银保监局牵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各地要继续安排资金开展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服务。

3. 扩大抵质押品范围。银行机构要根据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特点,扩大车辆、船舶、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产品规模,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有序提高抵押率。(安徽银保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4.实施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各地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各市人民政府牵头)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SOBP以下部分由借教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省财政厅牵头) 2022年,设立2亿元的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支持各地配套设立风险补偿资金。(省科技厅牵头,安徽銀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5.加强货币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落实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政策。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政策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发放,确保2022年全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不低于10000 亿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

二、完善房地产领域金融服务

6.满足群众购房合理信贷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用好房地产集中度管理过渡期政策,“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首套按揭贷款利率和还款便利上给予刚需群众优惠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牵头)

7.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区分房地产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建立重点房企定期会谈机制,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协调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贷款需求,稳妥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开发适合建筑企业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方式,降低担保费率,推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加大对优秀建筑企业授信支持力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8.保障融资平台建设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银行业企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加大对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地下管网与城市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支持力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牽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三、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9.减轻市场主体利息负担。银行机构要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10. 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治理各类乱收费行为,督促指导银行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费。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1.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卫生医疗、交通运输、公共服务、 民生物资等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推动贷款申请、审批、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为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市场主体办理保险承保等业务。(安徽银保监局牵头)

12. 建立“白名单”机制。将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重点领域,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入选标准并向银行机构梳理推送种业企业、知识产权、亩均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精特新、高新技术、商贸流通、旅游运输等中小微企业“白名单”,明确每个企业对接的银行机构,对首次对接不成功的企业,通过轮换机制再重新分配银行机构。( 安徽银保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各市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13. 提高线上融资效率。依托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裕农通”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调度推动银行、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跟进服务,确保2个工作日内融资需求响应率达到100%,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审查结果2022年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新增微合融资服务5000亿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安徽银保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配合)

14. 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开展“贷动小微普惠江淮"金融服务系列专题活:动和“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召开全省银企对接会、供应链金融助微大会等,引导各市开展“线上+线下”“直播+视频”等多种形式常态化银企对接,全省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100场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协同投信、贷投联动”模式,在科创企业、新兴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复制推广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逐步建立起全省科创企业投商行批量化金融服务新模式。(各市人民政府牵头,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16.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对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在各地奖励基础上分阶段再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緩解短期资金压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微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17. 发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功能。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科创专板”挂牌并股改企业给予10万元奖肠,将省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融资覆盖率提高5- -10个百分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长期、低息“疫情防控可转债”备案发行服务,并减免备案、登记、结算等费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2年挂牌费用,减免2022年度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转让手续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元金控集团配合)

六、发挥担保保险保障作用

1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2022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提高0.5倍,新增担保用于支持疫情期间特困行业贷款担保,各地政府建立单独考核机制,出现风险造成损失的,根据尽职免贵有关规定,免除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由各级财政给予相应风险补偿。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拓展“见贷即保”政银担批量业务,提高新型政银担业务覆盖面,2022年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 亿元。(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担保集团、省农担公司配合)

19.扩大保险覆盖面。保险公司要增加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保险产品供给,扩大因疫情影响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覆盖面,推进保险替代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安徽銀保监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对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的外贸小微企业,实施出口信用基本风险统保政策,全额补贴小微企业投保统保保单险种产生的应缴保费。扩大出口信保短期险规模,缩短赔付时间,增加信保保单融资。对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时限1年、最高300万元的补贴。(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牵头)

七、完善信用保护机制

20.保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征信权益。新冠肺.炎疫悄防:控期间,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金融机构要视情况合理给予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安徽银保监局配合)

八、强化政策措施落实

21. 加强考核引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评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和安徽银保监局加强窗口指导、监管督导,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增强金融机构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监局牵头)

22. 营造良好环境。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金融服务的配套制度,在资源配置、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切实推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地,消除基层人员思想顾虑,高质量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安黴銀保监局牵头)各地人民政府要完善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信息联通机制,加大逃废债打击力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金融生:态环境。(各市人民政府牵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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