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近期内上级有关征集2022年度部分标准试点项目的通知转发,请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等具体见附件。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要求的纸质盖章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截止日期至6月6日;标准化创新中心试点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截止日期至6月15日前。
联系人:徐工 0551-65321769
电子邮箱:gxzj1222@163.com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22室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2:
关于开展标准化创新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我省标准化工作对产业 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省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推 动先进适用标准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标准化创新中心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标准化创新中心是为适应安徽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 形势,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更快响应产 业发展和市场主体的标准需求,由市场主体自愿建立的,将标准 制定、标准实施与产业发展充分结合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标 准化创新中心的目标是紧密围绕“十大新兴产业”“战略新兴产 业”等领域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科技和产业资源,充分激发 和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活力,以标准链打通产业链、创 新链、价值链,更好支撑安徽区域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
二、工作原则
创新中心按照“技术先导、标准并行”原则,由在某一领域 内具有较强技术能力、影响力和标准化工作基础的科研单位、高 校、行业龙头企业等企事业单位承担,以开展标准前期研究、试 验验证和标准编制、宣贯为主要工作。创新中心的主要工作是结 合自身科研和技术优势,在某一领域内开展将科技创新成果、先 进适用技术制定为标准的前期研究和试验验证,主导编制相应标 准,并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助力关键领域、重要产业实现从技术 突破到标准突破, 提升产业整体能力水平。
三、试点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创新中心由 1 家企事业单位独立申报。
2.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市场监管 部门推荐。
3.申报单位应为标准化创新中心开展活动提供人员、场地、 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4.标准化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应在本领域相关技术研究与应 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备扎实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并有牵头承 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标准化研究项目经验,可为相关单位参 与各种类型标准制修订、参与标准化交流研讨活动提供对接渠道 和技术支持,具备宣传和推广标准的能力,能为其他市场主体提 供标准化服务。
(二)试点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标准化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见 附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3.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我省产业规划和专家 论证结果, 择优确定试点项目。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方案
申报单位要以全面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为目标,根据本领域产业发展特点、标准需求情况、标准实施关 键环节等综合考虑,形成较为完善的创建方案,持续标准化创新 中心建设。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 政策支持, 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二)服务产业需求,创新工作机制
申报单位要以满足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和凝聚 各方力量,更好匹配全省产业需求和标准化资源,重点围绕“提 供更加有效的标准供给”和“推动标准的实施应用”两方面,探 索路径、积累经验,使加强标准化工作成为市场主体的自我要求 和自觉行动,实现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创新。
(三)加强指导支持,及时总结经验
标准化创新中心建设试点周期为 2 年,考核验收要求另行制 定。在此过程中,申报单位应当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年度工作总结,接受省市场监管局和推荐 单位的指导和考核。省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推荐单位和有关专 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 在试点任务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宣传推广等工作。
五、试点申报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标准化创新中心试点的单位,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同时以压缩包形
式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 路 112 号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石汉成, 凌俊杰
电 话: 0551-63356884,63356362
邮 箱: 408942988@qq.com
附件:安徽省标准化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