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皖市监办函(2022) 30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更好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机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无需申报,由省局直接纳入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管理。
申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省内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1);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情况说明;
(五)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皖市监办发(2021)12号)规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二)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推荐,将申报推荐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扫描件)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后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立足区域优势,结合产业特点,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覆盖面,力争做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范围继续扩大,网点布局更加均衡,服务效能进一步释放。
(四)省局将在材料核实和专家评审基础上认定2022年度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对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将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联系人:省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王晶晶 0551-63356140 .
省知识产权中心信息应用部 郑旭漾 0551-63354778
邮箱: 547421291@qq. com
附件下载:安徽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