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汇编 (5827) 发布于:2022-05-12 更新于:2022-05-12 来自:合肥庐阳区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9日

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经信厅等10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合政秘〔2021〕7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资源效益为目标,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分步有序推进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和结果应用,逐步建立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以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双向发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庐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目标:深入实施亩均效益评价,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初步建立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制度,启动区级亩均效益数据平台建设。

中长期目标:2023年底前,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制造业、规上服务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全覆盖。通过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和结果应用,逐步建立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1.明确评价对象范围。按照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逐步将规上工业企业、占地5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制造业行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评价对象范围。对初创企业、项目建设期内的企业(项目),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电力、热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列入免评企业。

2.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参照合肥市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X-5”、规下工业企业“2+X”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企业综合素质加减分项,力求评价指标反映企业全方位发展质量效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X-5”体系中第一个“5”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X”指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投资、制定标准、研发机构、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授权等个性指标加分项;第二个“5”指建设履约、用地履约、经营履约、功能环境和信用处罚修复期个性指标扣分项。规下工业企业“2+X”体系中“2”指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X”指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投资、制定标准、研发机构、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授权等个性指标加分项。

3.建立“亩均效益评价”数据平台。按照市级统一安排统筹推进区级平台建设。以“庐阳大脑”平台数据底座为支撑,接入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功能模块。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资源能耗、税收贡献、政策资金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研判,完成企业相关数据采集导入更新工作,通过可视化手段,以图数表结合方式,打造亩均评价智能系统,实现企业资源“一图一库”。

4.评价结果分类方法。企业亩均评价结果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前20%、含20%)、B类(鼓励提升类,20-65%、含65%)、C类(规范转型类,65-95%、含95%)、D类(调控帮扶类,后5%)四类。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每年开展一次企业综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审核、公示、公布和应用。

(二)建立完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1.实施亩均效益评价政策激励。按照制造业企业亩均营收、亩均经济贡献实行差异化奖补。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优先申报省、市相关产业政策上给予倾斜,对B、C类企业加强引导提质量促转型,对D类企业开展调控帮扶。同时贯彻落实合肥市分档财政奖励政策。

2.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按相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加大对区域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转型升级导向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合理使用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根据评价分类分档结果,用地指标优先向A类企业倾斜;鼓励B类、C类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

3.完善差别化信贷机制。鼓励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创新、利率优惠等方面,对符合政策条件的A类、B类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依托合肥“信易贷”平台,对符合政策条件、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B类的企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DT贷、税融通、政银担等区级金融产品服务。

4.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优先发展A类企业。重点保障A类企业资源要素需求,在能源供应方面,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能需求和新增用能指标;在土地供给方面,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指标;在政府性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展B类企业。在能源供应方面,对B类企业给予适度支持,可适当新增用能指标;鼓励B类企业进行土地“二次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在技术改造、品牌建设、融资贷款、人才引进等方面,对B类企业给予积极支持,支持B类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发展C类企业。指导C类企业制定具体提升计划,鼓励企业“腾笼换鸟”转产转型,督促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实施清洁生产,加快提档升级。对C类企业,除转型升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提供新增建设用地。处置淘汰D类企业。建立完善D类企业倒逼机制,“一企一策”精准对接,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坚决整治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到“十四五”末,全区实现80%以上D类企业转型或退出。

(三)推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体系。

(1)实施产业用地准入机制。在产业项目招商引进时,注重亩均效益水平。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在产业项目招商时,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新增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开出让条件。对利用存量用地(厂房)引进项目视同新增项目,防止出现“退低进低”。

(2)处置低效闲置用地。依法依规运用破产清算、兼并重组、技改提升和搬迁入园等方式,重点推进亩均效益水平较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效企业全面整治提升;加大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和僵尸企业的集中处置力度,外引内联,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对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重滞后开工投产约定时限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对其进行调查认定处理。

2.推动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

(1)实施创新引领“亩产效益”行动。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产效益”的根本动力,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发布“亩产效益”领跑者企业名单,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亩产效益”提档升级。

(2)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计划。发挥“亩均效益评价”数据平台企业培育功能,丰富完善重点企业培育数据库,实施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培育计划。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基于分行业、分区域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合理制定针对性强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发展“亩产效益”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合理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统筹、指导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亩均办”),区亩均办设在区经信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本辖区企业综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差别化施策实施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核实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在研究制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时争取更多支持。

(三)强化督促激励。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亩均办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对于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对“亩均效益”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在政策要素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突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要加强对亩均效益政策和先进典型的解读宣传,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及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评价,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

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副区长

区政府分管规划建设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

区文明办主要负责人

区委督查考核办主要负责人

区发改委主要负责人

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

区数据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负责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主要负责人

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庐阳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亩均办”),区亩均办设在区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庐阳经开区分管负责人兼任。成立由副主任单位抽调的专人集中办公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解决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及市直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经信局(亩均办):负责牵头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亩均效益评价数据平台。提供全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年度技改投资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等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会同区亩均办搭建规上服务业亩均效益评价数据平台。提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开展企业信用核查工作,制定落实差别化用电、用水政策。

区科技局:负责提供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名单。提供“一室一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提供院士工作站名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亩均效益评价改革的经费保障工作;负责落实有关财政奖励政策的执行和实施;协调核定税务指标相关数据。负责提供全区上市企业名录,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人社局:负责实施有关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工作。提供全区博士后工作站名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住建局:配合区亩均办做好“亩均效益评价”指标评价和结果应用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评价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辖区等信息,提供企业评价年度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标准制定情况。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统计局: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审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协助区税务局审核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负责审核规上企业综合能耗、技术改造投资、年平均用工人数等相关数据。

区数据资源局:会同亩均办做好区级亩均效益评价数据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区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负责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提供并核实企业协议履行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庐阳分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开展企业实际用地(含租赁)面积等数据调查取数的政策指导,并对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数据进行复核确认,配合做好标准地改革和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评价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故的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区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参评年度入库税收、产值、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数据,并复核确认。对相关企业申诉进行处理并做好解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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