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推进5G建设发展工作要点

政策汇编 (8361) 发布于:2022-05-09 更新于:2022-05-09 来自: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一、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5G网络建设,年内全市完成5G基站建设4600个以上。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医院、商务楼宇、旅游景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区域5G网络室内覆盖和扩容升级,稳步推进居民小区室内5G网络覆盖;推动5G网络向行政村覆盖延伸,逐步形成热点区域多网并存、农村地区一网托底的5G移动通信网络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2.加大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共享力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公共场所和区域、各类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免费向5G网络设施开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3.统筹部署高水平应用基础设施和面向5G应用的人工智能基础支撑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国家超级计算合肥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促进5G产业发展

4.加大5G相关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大对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的技术攻关力度,同时聚焦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区块链等5G相关领域技术短板组织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 培育5G产业生态,培育和发展一批5G电子元器件企业,指导和支持5G相关产业园区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推动5G产业特色园区、特色小镇建设;推进5G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基于5G应用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5G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推进5G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7.鼓励5G联合创新中心、5G体验中心建设,遴选发布一批5G+工业互联网展示体验馆,为社会提供交流、观摩、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深化5G产业领域应用

8.推动“5G+工业互联网”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省“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9.推进“5G+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完成合肥市包河区5G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大众汽车(安徽)智慧物流项目建成,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及商业运营;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封闭测试场及检测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包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交通局)

10.推进“5G+电力物联网”发展。聚焦5G规模化示范应用工程,完成5G+智能终端、配电自动化终端安装部署;围绕5G重点成果应用,构建电力5G专用网络切片,稳步推广5G输电密集通道、配网保护等应用,新建10个5G接入汇聚机房、多站融合数据中心站;紧跟5G技术创新,持续拓展应用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合肥市供电公司)

11.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推进4K频道建设,构建5G新闻直播和素材回传系统,对现有4G的新闻直播和素材回传系统进行5G改造。(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12.推进“5G+智慧农业”发展,探索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融合应用,促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加快建设“5G+智慧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推进“5G+智慧家居”发展,基于5G技术,提高家电产品的自感知、自决策、自执行、自学习等智能化水平,构建或参与跨行业的智能家电合作生态,引导企业为用户提供各种应用场景下的多样化智能家电产品及服务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4.推进“5G+智慧物流”发展,建设基于5G的智能物流快递园区。鼓励A级以上物流企业及品牌快递企业积极运用5G技术对传统物流业务改造升级,提高物流智能化水平。在蜀山快递园区推广5G+智慧物流运用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拓展5G社会领域应用示范

15.推进“5G+智慧医疗”。指导医疗机构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工作,持续推动5G在远程医疗和应急救治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6.推进“5G+智慧教育”。开展“5G+智慧教育”项目试点示范工作,引导高校开展5G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7.推进“5G+智慧养老”。推进5G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推进“5G+智慧文旅”。发展基于5G、超高清、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体验型智慧旅游应用场景;推动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推动5G在文物展示、旅游营销、文旅体验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9.推动“5G+商业零售”。持续推动电商直播等新模式的应用,促进商品网上销售。鼓励商业街区应用5G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街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智慧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0.推动“5G+智慧司法”。推动智慧监狱、智慧戒毒和智慧社区矫正建设,拓展5G在司法行政、移动警务、社会综合治理和社区康复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研究“5G+量子加密传输的结合应用,确保移动警务应用的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21.推动“5G+城市治理”。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协同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应用演进升级。围绕城市精准治理、惠民服务和生态宜居等重点领域,建设“5G+”智慧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智慧照明、智慧安防、应急管理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数据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

22.推动“5G+智慧水利”。推动5G在水旱灾害防御、灌区数字化、水文水资源管理等业务的应用;促进5G等通信技术与水利业务融合应用,不断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3.推动“5G+智慧气象”。选择有条件的气象观测站加装高清视频和5G通讯系统,探索5G技术在气象灾害精密监测和行业气象服务场景下的应用。开展基于5G的气象观测数据实时传输试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五、加强5G安全体系建设

24.加强5G网络设施安全防护。进一步加强5G安全防护措施研究,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威胁治理、事件处置、追踪溯源的安全防护体系。(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25.强化5G应用数据安全服务。加快推进网络数据安全技术评测能力建设,大力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灾备建设,强化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安全手段建设。(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26.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指导5G网络和5G应用系统运营单位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三同步”原则,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

六、强化5G发展各项保障

27.落实“1112”和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落地受阻、“转改直”受阻、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受阻等疑难问题,加快推进5G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推进5G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开展新一轮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将5G基站以及通信机房、管线等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自规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29.研究出台新建建筑物预留5G配套设施相关技术导则和实施意见,推动新建建筑5G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自规局,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30.推动现有建筑物实施5G改造,切实帮助基础电信企业解决进场难和乱收费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市场局)

31.配合省广电部门做好广电700M信号频率迁移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32.落实新一轮电价改革方案,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对价格违法问题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局)

33.广泛开展5G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基础电信企业、合肥铁塔分公司)

34.积极帮助基础电信企业和5G应用企业进行供需对接,通过加大宣传、政策支持、示范推广等手段,鼓励和引导更多行业和领域利用5G进行赋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35.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合肥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做好5G设施迁改补偿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及通信光缆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重点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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