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申报通知 (6786) 发布于:2022-05-09 更新于:2022-05-09 来自: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申报

区各企事业单位、所有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号)要求,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事业单位所有会计人员积极参加知识竞赛,并按照规定申报2022年视同教育。

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

安徽省财政厅文件

皖财会〔2022〕414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财政部会计

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

知识竞赛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 ( 区 )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 “十四五”

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 号 ) 要求,现

就我省组织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 “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市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动员广大会计人员参赛,通过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知识竞赛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投身 “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事业。

二、各市县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及时将本次知识竞赛成绩折算为继续教育专业课学分,依规开展视同教育登 记审核工作。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会〔2022〕11 号 )

安徽省财政厅

2022 年 4 月 28 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会〔2022〕1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

“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加强“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会计人员投身“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事业,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举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财政部会计司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中国会计报承办,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协办。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时间。

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

(二)参赛资格。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三)参赛途径。

竟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共有三种参赛途径:一是通过财政部会计司门户网站,点击网站底部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二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手机下载中国会计报APP、中国财经报APP,点击“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栏目进行注册答题。三是通过关注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按照登录界面要求填写本人有效信息。

(四)试题内容。

竞赛试题主要内容为:一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二是《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 -2025年)》三项子规划。三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 30号)。

(五)试题类型。

每份试题共80道题目,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20道(每题2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按照一定权重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六)成绩评定。

答题不受时间限制,参赛者在答题过程中可选择暂停模式(点击“保存答案”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答题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参赛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时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为答题最终成绩。

竞赛针对性设置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答题成绩在90- . 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会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答题成绩单作为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动员会计人员参赛,通过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对知识竞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激发广大会计人员的参赛热情。

(二)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活动主办单位沟通反映。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财政部会计司。

四、报名链接

(一)财政部会计司链接: http://kjs. mof. gov. cn

(二)中国财经报网链接: http://www. cfen. com. cn

(三)中国会计报APP、中国财经报APP:

(四)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

联系方式:

中国财经报社   田翠玲   010-6381 2684

财政办公厅

2022年4月19日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