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9125) 发布于:2022-04-25 更新于:2022-04-25 来自:长丰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科函〔2022〕303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1〕14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一)申报范围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标准规范编制等。主要围绕城乡建设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技术领域,包括解决行业难点痛点问题、开发新型技术体系、对行业技术进步、管理模式创新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科技项目。主要申报方向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建造和新型工业化、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城市公用事业安全、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信息化技术、水污染治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维技术、海绵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查,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指导,纳入市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给予信用加分,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及政策激励。

二、省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合肥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2、《安徽省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3、《安徽省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承诺书》

4、《2022年度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市级和省级申报材料需分别装订。

三、几点要求

1、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对该项目申报书填报内容和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进行把关负责,并对项目完成时限做出承诺,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 年。

2、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专业副高级(或者博士学位)以上技术专业职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成效。

3、项目第一负责人与第一承担单位应具有劳动关系,或有签订具体服务期限的技术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限与项目实施期限一致,并对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

4、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到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肖方初、孙震

联系电话:62692775

电子邮箱:hfcjjkjc@163.com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504室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合肥市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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