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为培育和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培育我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经信民营〔2020〕71号),现就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应达到《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往年已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有关要求
创业基地运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并于8月19日(周四)上午11点之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贸局(石门路经开区管委会B座3楼2301室),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申请报告(Word版)发送至邮箱953657624@qq.com,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人:朱郎,联系电话:63679326;QQ:953657624。
合肥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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