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5543) 发布于:2022-04-22 更新于:2022-04-22 来自:宣城市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宣城市质量[作领导小组文件

宣质[2022] 3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弘扬质量领域先进事迹和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宣政[2018] 22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培育计划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培育计划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二、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6、获得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园区管委会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严把质量关,如发现造假情况,立即取消该组织的参评资格;

2、加盖当地政府或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园区管委会公章后,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请于

2022年7月15日前集中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推荐符合条件的组织积极申报;

(二)各单位推荐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超过3个。

联系人:程时远

联系电话: 2627093-

电子邮箱: xccsy@163. com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1. 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培育计划表

2. 2020-2021年度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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