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解读

政策解读 (7787) 发布于:2022-04-21 更新于:2022-04-21 来自: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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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日,省国资委出台《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皖国资科规〔2022〕54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8年7月,省国资委确认公布了29户省属企业(含马钢集团)的主业,明确了企业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近四年来,省国资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心无旁骛攻主业”重要论述要求,推动省属企业聚焦主业加快发展,持续培育新动能,但仍存在产业布局过宽过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主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2020年底出台的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省属企业主业动态调整机制,严控高风险投资,做专做强做精主业。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标沪苏浙要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沪苏浙对标学习,提出积极对标学习上海市出台加强市属企业主业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加快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保障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增强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省属企业“江淮柱石”作用,更好服务我省“三地一区”建设,省国资委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对标沪苏浙加强主业管理好的做法,起草了《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省属企业及委相关处室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在广泛吸收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近日出台了《安徽省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

第一章 总则,共五条。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定义和适用范围、用途和意义、工作职责分工。

第二章 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共两条。从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符合企业发展规划方向、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符合企业发展基础等五个方面提出主业确定的原则,从名称、分类、数量、指标等四个方面提出主业确定的标准。

第三章 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共三条。明确预申报、初审、正式申报、确认公布等四个主业确定步骤和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同时对主业动态调整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章 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共六条。从战略管理、投资管理、强化创新、资源整合等四个方面对省属企业主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从建立考核机制、联动机制两个方面对省国资委主业管理提出要求。

第五章 附则,共三条。明确解释权、特殊类型企业管理以及施行日期。

三、主要特点

一是系统规范本《办法》是省国资委第一次就主业管理工作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总则和附则这一规范内容外,从主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标准、主业确定的程序和报送材料、主业管理重点和全程监管三个方面,明确主业依据什么定、如何定、谁来定、谁来管等一系列具体要求和程序,全面规范,系统明确。

二是职责明确。省国资委负责制定省属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审定省属企业主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主业管理制度,加强主业动态监管等。省属企业按程序确定主业,建立健全内部主业管理制度,围绕主业开展投资活动,建立动态分析机制等。

三是集成创新。在充分借鉴上海、山东、四川、浙江等相关省市经验基础上,创新提出符合安徽省属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的举措。如明确分类标准:将主业分为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核心业务指在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在业内具有明显的特色优势,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业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纳入核心业务的单个主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等指标至少有一项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第一核心业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培育业务指目前各项指标占比较小,但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可成为核心业务的业务,原则上不超过2个,指标占比不做限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视情况增加1-2个培育业务;新兴产业投资视同主业,个数和指标均不受限制。加强动态调整:主业确认后,原则上五年规划期内不作调整,因涉及联合重组、资产(股权)划转、资源整合、战略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需重新履行主业确定程序,同时提出省属企业要建立对二级企业主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分类考核和联动机制:明确提出将企业主业发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要求省属企业聚焦主业形成内部考核责任传递机制,同时明确省国资委发挥战略规划、法律合规、干部人事、产权管理、考核分配、财务评价等相关监管职能,实现对省属企业主业发展情况的全程监管;对违反本办法及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业管理职责,在经营活动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对瞒报、谎报、不及时报送主业管理情况的省属企业,省国资委予以通报批评。突出创新改革导向:明确省属企业要围绕主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突出主业开展专业化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主业集中,不断增强主业的资源配置效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注重防控风险:要求省属企业根据情况,定期对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的资产、经营、投入、产出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客观、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优化调整方案,防控偏离主业发展的风险,并随省属企业三年滚动规划年度执行情况一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省国资委解读部门: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孙乐乐;联系方式:0551-6268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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