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政策汇编 (1.1万) 发布于:2022-04-06 更新于:2022-04-06 来自: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申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皖农机 〔 2022 〕 39 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 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科 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的 通知》精神, 确保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中 心、粮食烘干中心、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 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我厅制定了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小麦 、水稻、 玉米、大豆、油菜等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 地建设指导意见》《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现印 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 抓好组织实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 年 3 月 13 日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 为目标, 择优扶持一批以农业机械化服务为核心, 集农资统购 、 技术指导 、咨询培训 、产品销售等 “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为一   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综合农事服务中   心)。力争到 2025 年,全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

二、主要目标

从 2022 年开始, 每年建设 120 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到  2025 年, 全省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达到 1000 个。通过综合农事 服务中心建设, 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加快机械换人进程, 实现省钱 、省力、省心, 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增加农 民收入。

三、建设内容

( 一)基础设施。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 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 米, 占地面积达到 5 亩(长江以南)、8 亩(江淮之间)、 10 亩 ( 淮河以北)左右 。

( 二)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 、收、管、烘等服务

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 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 10 台套。

( 三)年度作业面积。长江以南地区在 3000 亩以上、江淮 之间地区在 5000 亩以上, 淮河以北地区在 8000 亩以上。

( 四)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 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 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四、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 、农民(农机) 专业合 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按照先补(短板) 后提(升) 的原则, 科学规划, 有序推进, 因 势利导。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要按照 “建前申报 、建成验收、 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 对每个综合农事服务  中心给予一定资金奖补。资金从省级财政 “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 服务”和中央财政支持机械强农的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 、新型 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列支,具体办法由项  目县确定。

五、相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 “行政推动 、市场带动 、项目促 动”的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调动社会主体 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制定实施计划, 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 二)开展社会化服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成后, 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并做 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同时, 应积极参与应急救灾等活 动, 在遭遇突发异常气候、特殊事件时, 自愿服从当地农业农村 部门调度, 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 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财务管理、

安全管理、学习培训 、驾驶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机库棚 安全和消防设备, 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和检查。

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 为目标, 突出抓好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   化短板, 全面提高我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 在水稻种植面积超过 20 万亩的水稻主产 县建设 480 个育插秧中心, 实现产粮乡镇水稻育插秧中心全覆 盖。计划从 2022 年开始, 每年度建设 120 个, 通过水稻育秧 插中心建设, 带动全省水稻生产县机插秧水平全面提高。

三、建设内容

( 一)基础设施。每座育插秧中心应建有育秧厂房或者达到 相应育秧能力的育秧大棚等。

( 二)机具设施。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一定数量的配套机 械, 插秧机总量不少于 5 台。

( 三)育秧能力。育秧中心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 3000 亩 以上。

四、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 、农民(农机) 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建设育插秧中心。按照先补(短板) 后提(升) 的原则, 科 学规划, 有序推进, 因势利导。

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项目按照 “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  后补”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 对每个水稻育插秧中心给   予一定资金奖补 。 资金从省级财政 “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 和中央财政支持机械强农的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  体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列支,具体办法由项目县确  定。

五、相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 “行政推动 、市场带动 、项目促 动”的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调动社会主体 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制定实施计划, 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 二)开展社会化服务。水稻育插秧中心建成后, 要不断完 善服务功能, 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开展育插秧社会化服务, 并做 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

( 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学习培训、 驾驶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制定并完善水稻育插秧技术模式。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总体要求, 以 “机械  强农”为目标, 以粮食主产县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为主要内容, 补  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 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安全入库。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 在全省 58 个粮食主产县建设 580 个粮 食烘干中心,实现烘干中心乡镇全覆盖。计划从 2022 年起每年 度建设 145 个, 通过烘干中心建设, 补上我省粮食机械化烘干 这块短板, 全面提高我省粮食主产区粮食烘干能力。

三、建设内容

( 一)基础设施。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 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 输区等;  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 以及配电房、热力间 、燃料库 、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 等生 产服务用房; 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 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 采光、通风条件良 好, 同时具备防火、 除尘功能。

( 二)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 循环式 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 60 吨(含)。

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 理量超过 300 吨(含)。

四、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 、农民(农机) 专业合 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建设烘干中心。按照先补(短板) 后提(升) 的原则, 科学 规划, 有序推进, 因势利导。

烘干中心建设项目按照 “建前申报 、建成验收、先建后补” 的原则进行。达到建设要求的,对每个烘干中心给予一定资金奖   补 。资金从省级财政 “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和中央财政支  持机械强农的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中列支, 具体办法由项目县确定。

五、相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 “行政推动 、市场带动 、项目促 动”的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调动社会主体 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制定实施计划, 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 二)开展社会化服务。粮食烘干中心建成后, 要不断完善  服务功能, 创新服务模式, 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并做好引导示  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同时, 应积极参与应急救灾等活动, 在遭  遇突发异常气候、特殊事件时,自愿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参与救灾抢险工作。

( 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机具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 烘干机等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等制度。要完善烘干机库棚安全和消  防设备,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

小麦 、水稻 、玉米 、大豆 、油菜等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两强一增”行动总体要求, 以 “机  械强农”为目标,以主要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为主要内容, 以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为突破 口, 补短板、强弱项 、促协调, 大  力示范应用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 推进农业机械化、智  能化, 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为促进乡村振兴和  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全程机械化样板。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 在我省小麦 、玉米、水稻、大豆、油菜 5 大作物生产优势区域,分年度建设 100 个面积不少于 1 万亩(皖 南和大别山区 5000 亩左右), 分别以麦玉、麦豆、稻麦 、稻油 等周年轮作生产为主的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基地作 物生产机械化率达到 100%。

基地聚焦主要作物耕整地、种植、植保、 收获 、秸秆处理、 烘干等六大生产环节, 以提高机械化、智能化为重点, 提炼总结  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探索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经验,基本建立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机制,推广应用具有前瞻性和示范引领 作用的高性能、智能化、大中型农机装备, 打造符合安徽实际的 适度规模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

三、建设内容

( 一)主要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基地作物生产技术路线科 学合理, 精量播种 、精准施药 、高效施肥、节水灌溉 、机收减损 和清洁烘干等高效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技术广泛应用,耕整地、种 植 、 植保 、 收获 、 秸秆处理和烘干 6 大环节机械化率均达到 100%。

( 二)基地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完善。基地生产经营活动必须  的培训室、机库棚、维修间、烘干房、育秧中心等基础设施齐全。 有为基地生产提供稳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驾驶操作人  员队伍, 农机装备性能先进, 农机具配套比合理高效。

( 三)农机作业实现全程信息化监测。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 机具、插秧机、植保无人机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联合收割机、 秸秆打捆机等重点机械均加装信息化监测终端,接入 “全省主要 作物全程机械化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管理服务平台”, 实时监控 生产作业全过程,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质量, 实现远程信息化管 理服务功能。

( 四)示范应用智能化场景。开展耕、种 、管、收关键环节  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自动驾驶、侧深施肥等  先进农机技术;探索运用农业生产物联网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在大田种植与机械化、智能化技术融合创新上取得突破,初步实  现生产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字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精准、 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金支持

全程机械化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是 “机械强农”重点工作 , 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对全程机械化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给予  一定资金奖补, 资金从省级财政 “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和  中央财政支持机械强农的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  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列支,具体办法由项目县确定。

五、相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地所在县(市、 区)农业农村或农 机部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制定实施计划, 明确路线图 、时间 表, 强化表格化、清单式推进, 确保一年建成, 三年创一流, 长 期高质量运转。

( 二)合理布局选点。为使基地成为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标 杆和样板, 基地建设要根据实际, 选择地块平整、沟渠配套、水 源充足、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高的粮食功能区, 以 1 至 3 个行政村区域整体布局实施。

( 三)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配套试验, 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模式、新装备 。完善主推品种 、主推技术和 主推模式, 及时发布区域特色的农机化技术推广指导意见。

( 四)加强检查指导。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的检查督导,开展定期调度,帮助解决问题。年底省厅将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组织检查验收, 评选发布展示若干优秀案例。

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两强一增”行动要求, 以 “机械强 农”为目标, 以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为核心, 突出农业科技创 新, 树立农机农艺协调发展理念, 形成作物品种 、栽培技术 、农 机装备相配套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体系,为实现农业生产提质增 效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 在我省小麦 、水稻、玉米、大豆、油菜、 花生等六大作物优势产区,建设 100 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 每个基地面积不少于 1000 亩。

基地内重点聚焦主要农作物的耕整地、种植、植保、 收获、 秸秆处理及烘干六大环节,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试验,解决 一 批农机农艺不协调 、不配套等问题, 制定一批科学合理、相互适 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探索一批农机农艺融合工作体制 机制, 实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推动农业技术集成 化、 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 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 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良种 、 良法、 良机配套全覆盖,六大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农机装备协调发展,实现基地主要农作物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5%。

三、建设内容

( 一)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攻关。梳理小麦 、水稻、玉米、大 豆、油菜、花生等六大作物农机农艺融合短板, 以作物品种 、栽 培模式、农机装备为重点, 开展技术融合攻关研究。围绕小麦提 质增效、水稻机械化种植、油菜机械化播种 、玉米籽粒收获 、大 豆高质低损收获、花生播种收获机械化以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 植技术等内容,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凝练出区域性适 应 、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模式。

( 二)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机制。以农机、农技部门为主  体, 植保、土肥、种子等单位协调配合, 成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  小组和专家组,定期会商,统筹协调解决农机农艺融合基地建设  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形成工作方案, 并认真组织实施。

( 三)培养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人才。农机、农技等部门相互 配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内社会化服务人员一年至少接 受 2 次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培训, 培养 一批 “留得住、用得上、带 得动”的农机农艺复合型人才, 提高农机农艺融合水平。

四、资金支持

对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补,资金 从省级财政 “支持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和中央财政支持机械强农的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建设) 中列支, 具体办法由项目县确定。

五、相关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地所在市、县(区 、市) 农业农村  部门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时间节点,列出任务清单, 确保基地建成一个 、 带动 一片、辐射一方。

( 二)精心谋划布局。省级示范基地优先选择地块平整、沟 渠配套、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高的粮油功 能区域实施。

( 三)强化技术支撑。依托示范基地举办技能比赛、观摩现 场会、研讨座谈等活动, 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进度通报, 及时总 结工作经验, 发现典型, 扩大宣传 。同时成立技术服务组帮助示 范区县( 区 、市) 解决技术难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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