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必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若干政策》第31条:支持环巢湖区域旅游发展。
(一)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工业旅游、科教旅游发展。
1.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1)政策内容:对市级认定的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
(2)申报条件:经市级认定并通过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兑现的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本条为承接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具体条件依照市文旅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文旅发〔2021〕57号)文件中对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的要求执行。
(3)申报材料:①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②市文旅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文旅发〔2021〕57号)文件中文化与旅游融合项目的申报材料;③市文旅局对申报《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第12条中“支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政策结果的认定文件;④“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⑤诚实信用承诺书。
(4)政策咨询:旅游科,63368717。
2.支持工业旅游、科教旅游发展。
(1)政策内容: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科教旅游示范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科教旅游示范基地的项目,给予其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奖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范围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项目投资最长计算期间不超过3年,投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项目竣工、正式对外开放或运营时间为准。
(3)申报材料:①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直接发生的合规票据支出;④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科教旅游示范基地的认定文件;⑤“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⑥诚实信用承诺书。
(4)政策咨询:旅游科,63368717。
(二)支持旅行社开展推介、培训等业务活动。
1.政策内容:对旅行社开展推介、培训等业务活动予以奖补。对当年举办推介、培训等活动1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补;2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补;3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当年举办推介、培训等活动1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2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30场以上且参加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旅行社。本条所指的业务活动包括推介、培训、会务、党建活动、团建拓展等。
3.申报材料:①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开展推介、培训等业务活动的合同、方案、现场照片或视频、实际产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④“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⑤诚实信用承诺书。
4.政策咨询:旅游科,63368717。
(三)支持旅游企业开发包河区旅游新线路产品。
1.政策内容:对旅游企业开发包河区旅游新线路产品并对外开展营销,且新线路全年引入游客达到2000人次的给予奖补。新线路当年引入游客达到2000人次、4000人次、6000人次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开发包河区旅游新线路产品并对外开展营销,且新线路全年引入游客达到2000人次以上的旅游企业。本条所指的包河区旅游新线路产品需在包河区范围内游览A级景区或研学旅行基地,并且在包河区范围内用餐或住宿。
3.申报材料:①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开发包河区旅游新线路产品的线路内容、营销宣传材料等相关资料;④参加旅游新线路产品的旅游合同、行程单、团队名单、游览景区或研学基地凭证、入住酒店发票复印件或餐饮发票复印件、活动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⑤“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⑥诚实信用承诺书。
4.政策咨询:旅游科,63368717。
(四)支持举办全国性、区域性旅游节事活动。
1.政策内容:对当年在包河区范围内举办(承办)的,经国家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全国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按照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对当年在包河区范围内举办(承办)的,经省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区域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按照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当年在包河区范围内举办(承办)的,经国家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全国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给予活动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5万元奖补;对当年在包河区范围内举办(承办)的,经省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区域性旅游节事活动,方案通过区文旅局备案的,按照承办企业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3.备案材料:①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②活动相关资料(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活动预算、场地租赁合同、活动获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可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报材料:①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活动备案材料(含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备案文件);④活动总结、合同、现场照片或视频、实际产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有关费用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直接发生的合理、合规票据收支)、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⑤“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⑥诚实信用承诺书。
5.政策咨询:旅游科,63368717。
三、其他说明
1.本细则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诚实信用承诺书
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
备注:本细则相关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aohe.gov.cn/)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http://220.178.37.7:7001/portal/)下载。